巴州全面推行村(社区)党组织“一会制”
来源:巴音郭楞日报   发布时间: 2019-05-09 11:09:06  作者:薛云少

新疆平安网讯(巴音郭楞日报记者 薛云少) 党中央明确2019年为“基层减负年”。5月6日,记者从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党委组织部了解到,自治州党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办公厅《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20条措施》,研究制定《关于在全州村(社区)党组织全面推行“一会制”推进基层减负工作的意见》。推行村(社区)党组织“一会制”,落实“三会一课”,解决村(社区)党组织不同程度存在软弱涣散问题,提升组织力,规范工作运行,培养锻炼干部,推进基层减负,让基层干部真正聚焦主责主业,履职担当干事创业。

落实“一会制”的关键是实行村(社区)责任事项准入。县市部门单位制定下发的文件或制度措施,要通过“党校到支部”的方式,对标对表上级文件精神,梳理上级文件要求,形成责任事项清单,明确重点任务、具体要求、工作标准、成果数据、责任人、完成时限及“一会制”研究频次。属部门单位职责的,按照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抓好落实,严防“转嫁”到村(社区);属村(社区)落实的,需经县市分管常委审核、县市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联席会议审议、县市党委常委会议研究同意后,方可准入并纳入“一会制”日程。今年6月份之前已纳入“一会制”的严格按照要求抓好落实,未形成制度但需村(社区)落实的,先列入“一会制”,之后按程序补齐责任事项清单,力争在今年6月底前,各县市形成比较全面完善清晰的村(社区)党组织“一会制”责任事项清单、实操规范。6月份之后,全面实行村(社区)责任事项准入,要求各县市、各部门单位充分考虑村(社区)实际情况,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原则,统筹保障财力、物力,统筹安排人员力量,进一步提升财权、事权、责权匹配度,保证村(社区)有资源、有能力开展工作。

记者了解到,落实“一会制”的主要方式是实行计划管理。乡镇(街道)党(工)委根据准入村(社区)责任事项清单,将其所涉及的业务会议与村(社区)支委会、党员大会、“两委”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大会及派工会、研判会、专项研判会等有机融合,按照每日、每周、每月研究的频率,实行计划管理,形成“日历法”,避免“打乱仗”、过度留痕。村(社区)每日需要研究的事项集中在一个时间段,把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贯穿始终,明确“召集人”职责,抓实会前、会中、会后三个环节, (下转2版)(上接1版)通过开短会、合并开会、套开会议等形式,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村组干部、驻村工作队员等村级各支力量结合责任分工,分别担任各项工作召集人,由召集人提前梳理汇总所负责工作的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解决建议和下一步推进措施,并将相关情况提请“一会制”研究;会后各召集人按照会议研究决定的推进措施、完成时限等要求抓好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推行村级责任事项“一会制”,既有效整合各类会议、缩减会议时间,又有效督促村组干部、驻村工作队员等各支力量更好地熟悉本村各项事务,提升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形成抓工作落实的合力。同时,巴州党委组织部进一步加强信息资源共享,规范报表材料填报,减少各部门单位向基层索要材料报表的总量和频次,各基层党组织以每月20日为时间节点,通过巴州党员网上活动室网站,统一上报《自治州基层基础数据报表》,各单位结合实际利用基层统一上报的数据材料掌握工作情况,合并可以合并的同类事项,能减则减,该免则免,真正减轻基层负担,将基层干部从以往的反复填表报数工作中松绑,让基层把更多的时间精力用在抓工作落实和服务群众上,从源头上制度上杜绝形式主义。

责任编辑:吴幸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