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市表彰、奖励7名见义勇为先进个人
来源:新疆法制报   发布时间: 2019-04-24 20:02:20  作者:杨蕊

新疆平安网讯 (新疆法制报记者 杨蕊)4月23日,乌鲁木齐市委政法委、乌鲁木齐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对2017年以来涌现出的7名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当日的表彰、奖励以座谈会的形式在乌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召开。来自乌市的4名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和亲属参加。

在座谈会上,乌鲁木齐市委政法委综治四处副处长张志义宣读了《关于表彰乌鲁木齐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的决定》,并向前来参加座谈会的见义勇为先进个人颁发了奖章、证书和奖金。

张志义说:“2017年以来,首府各级单位广泛动员,积极引导各族人民群众自觉参与社会治理工作,涌现出了一批见义勇为先进典型。他们在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侵害时,不畏强暴,不怕牺牲,大义凛然,以实际行动弘扬了社会正气。希望今后有更多的人以见义勇为先进模范为榜样,学习他们见义勇为、临危不惧的英雄精神;学习他们无私奉献、舍己为人的高尚情操;学习他们勇担时代使命与社会责任的可贵品质。”

“2017年9月,作为‘访惠聚’工作队队员,我在入户走访时看到一名男子偷了东西就跑,我立即去追,被该男子多次打倒在地,在众人的协助下,我才将其制服。虽然我的右手擦伤了,腰也扭了,脸也破了,但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一名退伍军人,看到有人违法犯罪,我必须义不容辞地站出来制止。”当天,受到表彰的乌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刘荣说。

“我始终相信正义,看到别人需要帮助,我仍然会挺身而出。”今年35岁的鲁刚告诉记者,2012年1月15日凌晨,他看到一名歹徒凶残地向老人行凶。他一边追歹徒,一边大喊。可是歹徒跑得太快,很快消失了。他立即返回到被害老人身边,脱下衣服为老人止血,并将老人送往医院。在他的协助下,公安机关将歹徒抓获。

新疆职业大学学生赛米江·托胡坦木当天在学校宣传部工作人员郭芳的陪同下前来领奖。“去年5月,赛米江在植物园救了一名落水的5岁女童。被救女童的父母多方打听才找到赛米江。如今,赛米江和女童一家成了亲人。我们也在学校呼吁更多的学生向赛米江学习。”郭芳说。

乌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呼吁,希望有更多人积极参与见义勇为爱心捐助等公益活动,以实际行动表达对见义勇为英模的尊敬和关爱,让英模们感受到更多来自全社会的真情和温暖。

责任编辑:田佳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