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4月起运营货运车实行“三检合一”
来源:天山网   发布时间: 2019-04-11 11:29:30  作者:于江艳

新疆平安网讯 自4月1日起,自治区营运货车车辆检验检测,即综合性能检测、安全技术检验、尾气排放检验实行“三检合一”。

为推进我区道路货运车辆检验检测改革,全面实现营运货车“三检合一”,实现“一次上线、一次检测、一次收费”的目标任务,自治区发改委联合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厅、交通运输厅、生态环境厅印发文件明确了我区营运货车年审、年检和尾气排放“三检合一”收费标准,并完善了机动车辆检验检测收费政策。

根据该文件,自治区运营货车检验检测最高收费标准按每车每次350元(小型车)、420元(中型车)、500元(大型车)标准执行,各地(州、市)可在此收费标准的基础上,上下浮20%的范围内确定当地的“三检合一”收费标准。

为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不进行综合性能检测,每车每次“三检合一”收费仅为280元。“三检合一”中货运车辆年审喷号、调修、调灯光、照相、拓号、复印时不再收费,所需更换的材料费用按实际成本计收。

“三检合一”全面推广后使得原来的三次检测、三次缴费、三次盖章,合并简化为一次,切实有效的节省物流企业和从业人员的时间成本和制度性交易成本,着力减轻经营者负担,进一步推动物流业降本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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