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平安网讯(通讯员 何玲)“买某等四人违反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受到党纪处分,决定为何未在所在党组织宣布?”近日,伊宁市纪委监委处分决定执行落实情况督查组,直言不讳指出某街道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问题。
该市纪委监委结合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把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作为整改的一项重要内容,于3月初会同组织部门,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办结案件的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开展“拉网式”检查,共发现执行不到位问题26条,现场整改23条,限时纠错3条,收回违规发放资金5万余元。
“从检查情况看,部分党组织及基层纪检监察机构对处分决定的相关要求、执行程序、方法步骤等还存在了解不清、把握不准的问题。”伊宁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根据处分决定宣布和归档、职务级别和工资等相关生活待遇调整、处分影响期内年度考核及评先评优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建立了“一书三表”处分决定执行工作制度,即一份案件处分决定书后附一张处分决定内容明细表、一张执行情况报告表、一张自查评估表。
“‘一书三表’就是执行要件告知单,让我们执行处分决定清晰规范。”伊犁河街道纪工委书记李萍说,“一书三表”对帮助基层解决执行不到位、有偏差、不及时等问题发挥了纠偏纠错的“疗效”。
“处分决定绝不能一发了之。”对于一些长期执行不到位的案件,该市纪委监委实行挂牌督办、销号管理;对规避执行、蓄意变通、整改不力的责任单位和人员,视情节予以严肃问责;对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对待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的公开通报曝光,确保每个处分决定执行到位,做到纪法双施双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