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中国(新疆)自贸试验区乌鲁木齐片区法庭(以下简称自贸区法庭)在丝绸之路经济带法务区揭牌成立,敲响法务区涉外商事审判“第一槌”。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副书记迪里夏提·沙依木,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分党组副书记、副庭长罗智勇,乌鲁木齐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社会工作部部长马志军等为法庭揭牌。
自贸区法庭是新疆首家专门涉外审判机构,主要负责受理中国(新疆)自贸试验区乌鲁木齐片区第一审涉外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和与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密切相关的国内民商事案件,首创引进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专家调解资源,建立完善法务区诉讼与调解、仲裁机构一站式纠纷多元化解及国际商事调解、仲裁衔接机制,做实自贸纠纷源头预防和实质化解,促进打造国际商事争端解决优选地,推动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
迪里夏提·沙依木强调,自贸区法庭将积极回应自贸区司法需求,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推动国际民商事纠纷公正、高效、便利解决,为中外当事人提供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涉外司法服务。通过创新审判管理模式,整合审判职能,提升涉外司法效能,培育一批有中国特点、新疆元素的多元化解商事纠纷标杆性案例,为解决涉外纠纷提供更多示范。
罗智勇致辞表示,乌鲁木齐片区自贸法庭的成立,是新疆法院夯实高水平对外开放法治根基的生动实践,是新疆法院推动和融入涉外法治建设的崭新成果,对于新疆地区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国际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第六巡回法庭将锚定“审判机关重心下移、就地解决纠纷、方便当事人诉讼”的功能定位,与新疆三级法院紧密协作,在跨域立案、巡回审判、委托调解、培训交流等方面全力支持自贸区法庭建设发展,共同促进打造国际商事争端解决西部优选地。
马志军致辞表示,乌鲁木齐自贸法庭揭牌,标志着首府法治护航自贸试验区高质量建设迈出坚实步伐。希望首府法院围绕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紧贴自贸试验区中外各类经营主体法治需求,不断创新完善涉外审判体制机制,推动丝绸之路经济带法务区实质化运行、高质量建设。
法庭揭牌后敲响法务区涉外商事审判“第一槌”,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国际货物销售合同纠纷案。庭审中,合议庭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陈述、辩论意见,全面审查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当庭宣判,依法支持原告外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当日,法庭还发布了《丝绸之路经济带法务区自贸审判白皮书》《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乌鲁木齐片区法庭规程(试行)》《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乌鲁木齐片区法庭协议管辖示范条款》及4起涵盖国际货物销售合同、知识产权、金融纠纷典型案例,为中外各类经营主体熟悉自贸法律法规,防范交易风险提供参考。法庭立足首府城市特点,创新自贸审判制度机制创新,明确法庭定位与功能、优化案件管辖范围、拓展诉讼服务,有助于提升自贸审判专业化水平、统一自贸案件裁判尺度、精准预判自贸法治需求,为自贸试验区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法治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