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推进县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
来源:石榴云/新疆日报   发布时间: 2025-03-14 11:47:46  作者:隋云雁

记者3月13日从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获悉:新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全力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简称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

综治中心是立足政法职能,着眼安全问题,统筹推动各部门依法履职、形成合力,开展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和协助推动社会治安风险防控的重要工作平台。

新疆按照“试点先行、整体推进、全面达标”的要求,确定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和墨玉县、博乐市等16个县(市、区)开展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试点,今年5月底前将全面完成全区县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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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设置的“百姓说事点”,为群众做好化解矛盾纠纷服务。图/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提供

各试点县市区按照部署安排,由当地党委政法委统筹推进,场所选择因地制宜、便利群众,名称统一规范,常驻轮驻单位统筹到位,内部运行机制、信息化平台基本建立,职能作用有效发挥,各项工作有序稳步推进。  当前,各试点县市区综治中心聚焦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和社会治安风险防控两大职能任务,统筹诉讼服务、检察服务、公共法律服务、信访接待4个中心资源力量,形成工作合力。

库尔勒市统筹优选40多名调解工作的“行家里手”组建专家库。墨玉县着力“一站式”化解,统筹16家常驻、6家轮驻、其他职能部门“随叫随驻”。岳普湖县、哈巴河县统筹卫健等部门通过“调解+心理服务”“法律宣传+心理疏导”等方式,将心理疏导融入矛盾纠纷化解全过程,助力案结事了心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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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台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群众接待大厅的登记受理区。图/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提供

各试点县市区综治中心“线上+线下”集中收集群众诉求和矛盾纠纷信息,在原有制度机制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优化矛盾纠纷登记、受理、转办、办理等机制,将一般矛盾化解在基层源头,将重大矛盾化解在县域。

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各试点县市区综治中心推动入驻各部门各单位按照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信访行政三级办理、诉讼、法律监督“路线图”,在法治轨道上化解矛盾纠纷,努力实现让群众“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

责任编辑:张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