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疆检察长会议在乌鲁木齐召开
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为在中国式现代化征程上更好建设
美丽新疆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2月17日,全疆检察长会议在乌鲁木齐召开。
2月17日,全疆检察长会议在国家检察官学院新疆分院召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检察工作和新疆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长会议和自治区党委十届十二次、十三次全会以及新疆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24年工作,部署2025年主要任务。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高继明、党组书记田勇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70周年。全区检察机关要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从政治上着眼、在法治上着力,坚持“务本、求实、提质、增效”工作目标,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以“能力作风提升年”为抓手,聚焦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在中国式现代化征程上更好建设美丽新疆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会议强调,要牢牢把握大局大势,服务保障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开放和安全,在了解大局中找准定位、在服务大局中发挥职能、在融入大局中推动工作。要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入推进反恐维稳法治化常态化,依法从重从严从快惩治严重刑事犯罪,依法惩治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深化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履职,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推动矛盾纠纷法治化实质性化解,务实做好检察建议工作,积极促进社会治理。要主动融入发展大局,依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积极参与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维护金融秩序健康运行,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运用检察力量服务保障涉外法治和自贸区建设。抓好监检衔接制度落实,积极参与行业性、系统性腐败治理,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着力协同推进反腐败斗争。
会议指出,要立足“办案”这一检察履职的基本方式和载体,紧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突出问题,全面加强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活动法律监督,更好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公平正义,更好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刑事检察要注重全流程监督,加强刑事诉讼、刑罚执行和监管场所执法活动监督,实现行稳致远。民事检察要注重强化监督质效,精准开展民事生效裁判监督,强化对民事执行活动的全程监督,持续加大虚假诉讼监督力度,规范开展支持起诉工作,实现有效监督。行政检察要注重严格依法履职,强化对行政诉讼监督,依法有序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依法规范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实现有力监督。公益诉讼检察要紧紧扭住“可诉性”,深化“4+11+N”履职格局,强化办案工作精准性和规范性,以专项带动整体,实现精准规范。检察侦查要坚持依法稳慎搞准,加强办案机制建设,依法规范办理案件,坚持高质效办案,依法稳妥规范行使机动侦查权,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衔接协调。数字检察要强化应用赋能,加强数字信息技术与检察业务衔接融合,巩固拓展数字赋能成果,实现能级提升。
会议强调,要以深化检察改革为动力,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检察权运行和制约监督机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持续优化检察管理,推进构建“大管理”格局,贯通抓实“三个管理”,做实案件质量检查评查,更好保障高质效办案。要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全链条完善司法责任归属、认定、追究工作机制,推动检察官惩戒制度实质化运行,既依法开展责任追究,又切实鼓励担当作为。要深化一体履职、综合履职,统筹调配办案资源和力量,更好集约资源、凝聚监督合力。
会议要求,检察机关自身建设必须常抓不懈、久久为功。要以“能力作风提升年”活动为抓手,紧盯制约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高质量发展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深刻分析查找各项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弱项,明确和细化各项业务工作标准,着重提升运用法律政策、案件审查、调查核实、文书写作、出庭履职、科学管理、调查研究、讲好检察故事等“八种能力”,扎实开展好“大学习、大培训、大调研”“听庭观摩评议、法庭辩论竞赛、优秀文书评比、典型案例评选”“抓管理、严纪律、强作风”活动,持续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着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推动全区检察人员能力全面提升、作风持续好转、工作再上台阶,以优异成绩迎接自治区成立7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