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5年1月22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高继明检察长所作的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5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把牢司法机关服务和保障中国式现代化新疆实践的政治使命,立足“务本、求实、提质、增效”工作目标,坚定不移保障改革发展稳定,坚定不移守护民生民利,坚定不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坚定不移锻造过硬检察队伍,进一步提升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工作质效,为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新疆法治新疆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自治区成立7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