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女士将房屋借给来务工的两个弟弟居住,不料20年后,两个弟弟欲将刘女士一家赶走。近日,伊宁市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物权确认纠纷案件。
2004年,刘女士的两个弟弟刘大强、刘小强来伊宁市务工,刘女士遂将自己的房屋借给两个弟弟居住。
2023年4月,两个弟弟私自在院落里砌墙,将院子分隔两处,私自占有一处,刘女士多次表达不满要求两人搬离,但两人不仅拒不搬离,还关闭刘女士一家的自来水阀门,与刘女士一家争执不断。
4月19日,眼看矛盾日益加剧,刘女士无奈之下将两个弟弟诉至伊宁市人民法院,要求二人搬离该房屋。
承办法官杭平新通过刘女士提交的房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等相关证据确认了该房屋确实属于原告刘女士所有。为能尽快实现刘女士的合法权益,法官多次与被告沟通,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通过“拉家常”的调解方式听取各方意见,帮助双方当事人厘清纠纷中涉及的法律关系,并告知被告拒不搬离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10月6日,刘大强、刘小强搬离占用房屋,该房屋“物归原主”。(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