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法官,真没想到这笔3万元的押金当庭就能拿到。”9月5日,王某向昌吉市人民法院滨湖法庭的法官表示感谢。
2021年11月,王某与刘某达成土地承包协议,以每亩1700元的价格承包刘某位于滨湖镇某村的2240亩土地。协议中约定,种植年度为2022年度。王某于当年播种前支付了部分土地承包费和押金,共计15万元。2022年度种植完成后,王某与刘某经过结算,双方同意在扣除机耕费、打杆子费用后,刘某退还王某土地承包费押金3万元。达成协议后,王某多次找刘某退还押金,刘某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脱。今年8月底,王某将刘某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积极与当事人沟通,引导双方诉前调解,但经过多次调解,仍未达成一致意见。
到了开庭当天,法官再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从法为上、情为先、理为重、和为贵的办案思路出发,与双方当事人释法说理。法官结合近年来的土地承包纠纷案例,向案件当事人阐明案件所涉及民事法律关系及相关法律规定,疏解双方当事人的心结,最终案件成功调解,刘某当庭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退还押金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