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开学季,快来跟着警察叔叔学习这些知识!
来源:天山网-新疆法治报   发布时间: 2024-08-27 17:48:40  作者:龚彦晨 吴成渝 马静

在乌鲁木齐市第41中学初一年级9班,乌市公安局沙依巴克区分局头宫派出所副所长刘翔为同学们教授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防范校园欺凌等知识。天山网-新疆法治报记者 龚彦晨摄

8月26日,乌鲁木齐市各中小学迎来开学第一天。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民警走进课堂,为中小学生送上一份安全指南。

“同学们,大家知道什么是‘帮信罪’吗?”在乌鲁木齐市第41中学初一年级9班,乌市公安局沙依巴克区分局头宫派出所副所长刘翔问。

同学们有的点头,有的摇头。刘翔告诉大家,“帮信罪”的全称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就是把实名制的手机卡、银行账户等提供给诈骗团伙并获得收益的行为。

“例如,有人以高价收购同学们的电话卡,这时候大家就要提高警惕了。大家的电话卡基本上都是父母的身份证办理的,因此一旦被查实,家长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我们要保管好自己的电话卡,不要提供给他人,不当诈骗分子的帮凶。同学们,能做到吗?”刘翔问。

“能。”同学们回答。

在初一年级8班,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沙依巴克区大队西北路中队民警李成江正在向同学们宣讲交通安全方面的有关知识。

“同学们中有家长开车送你们来上学吗?”李成江问。

“有。”有同学回答。

“同学们也看到了,咱们学校周围车辆多,如果家长在路边长时间停车等待会对交通通行造成影响,也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所以,请同学们回去告诉家长,开车接送时要做到即停即走,避免长时间停车等待。”李成江说。

初一年级9班班主任苏林格表示,同学们从小学步入初中到了一个新的学习生活环境,民警送来的开学第一课非常有意义,为孩子们树立法治观念有很大帮助。“学校也会不定期组织相关活动,增强同学们的法治意识和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校园欺凌行为的能力。”

“‘小明’转到新学校的第一天就被同学起了外号,面对同学不断地欺凌,‘小明’默默地忍了下来……”在乌市第100中学,乌市公安局米东区分局民警结合情景剧向同学们讲解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同学们受益匪浅。大家纷纷表示,要从自己做起,向校园欺凌行为说不。

在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乐嘟嘟南湖新世纪幼儿园,乌市公安局特警八支队民警向小朋友们讲解了防溺水、防校园欺凌、防拐卖等知识;在乌市第40中学、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达坂城中学,乌市公安局达坂城区分局民警向同学们教授遇到危险时如何报警求助等技能。

责任编辑:李前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