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平安网[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题新闻回放》新疆法院出台多项优化营商环境措施
来源:长安新疆   发布时间: 2024-08-12 17:36:30  作者:

近年来,新疆坚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社会大局稳定、人民安居乐业,迎来了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长安新疆“法护营商”栏目,从法治保障、执法司法、治理效能等各方面,展现我区政法系统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具体举措及成果。

为更好融入依法治疆大局、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新疆各地法院陆续出台优化营商环境措施,回应人民司法需求,增进民生福祉,不断增强各族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克拉玛依市中级人民法院

克拉玛依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进一步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保障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推进破产审判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服务“一主多元”产业发展的措施》和《关于助力法治政府建设的八项措施》四项方案措施。补强审判短板弱项,保障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全面强化协同配合,增强系统保护能力,构建新时代知识产权协调保护大格局。从推进多元化解行政争议解决机制建设、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等方面入手,紧扣依法治疆,监督政府机关依法行政,推进法治城市、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

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出台十条禁止规定,围绕严禁违反立案登记制度、严禁违反平等保护原则、严禁违规进行委托评估鉴定、严禁混淆刑民责任界限、严禁违规适用破产程序、严禁滥用民事免责条款、严禁违反审限相关规定、严禁滥用执行司法权力、严禁超强度超范围使用强制措施、严禁简单处置冤错线索十个方面。对标群众需求,严格遵守《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提升“一站式”诉讼服务水平,完善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扎实、高效、透明开展委托评估鉴定工作,审慎处理涉民营经济案件,持续深化服务保障“六稳”“六保”,树牢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县人民法院

精河县人民法院依法履职,主动作为,积极服务,做到保障“不缺失”、服务“不缺位”、保护“不缺位”,持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围绕优化诉讼服务、抓好诉源治理、加强院企沟通、加强司法保护、提升审判质效、攻坚执行难题、强化府院联动、延伸司法职能、加强协调配合、增强法治宣传十个方面为精河县经济高质量赶超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责任编辑:李前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