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道堵塞、物业开水阀,业主房屋被淹谁之过?
来源:天山网-新疆法治报   发布时间: 2024-07-26 16:18:07  作者:张秀 毛榆 李文欣

房屋漏水本就糟心,岂料物业公司打开水阀导致房屋被淹损失加重。近日,家住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的陈女士因为这件闹心事,将物业公司起诉至法院。

2023年2月的一天凌晨,陈女士发现厨房水池开始反水,第一时间给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反映情况,但因为是夜间,物业公司工作人员未能回复。

当日一早,陈女士再次联系物业公司。物业公司派人上门查看,确定为下水主管道堵塞,需要请专业人员检修。于是,物业公司关闭了陈女士所在单元楼的水阀,并在微信群通知各位业主。

到中午水管还没修好,同楼其他业主要求打开水阀。为不耽误其他业主用水,物业公司决定打开水阀。但水阀打开没多久,大量生活污水涌入陈女士房屋内。持续两小时后,水阀才再次关闭。直至事发当日下午,水管才修好。

虽然陈女士一家及时打扫了房屋,但部分家具、地板被侵蚀。陈女士认为,物业公司有很大责任,遂与其沟通协商赔偿。双方分歧很大,无奈之下,今年4月,陈女士将物业公司起诉至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法院,要求其赔偿各项损失共计2.9万余元。

“我认为,物业公司应当负全部责任。他们明知水管堵塞,仍然打开水阀致使大量污水涌入我家,而且维修人员发现,水管内除了有生活垃圾,还有石头,说明物业公司未尽到日常管理、维护的责任。”庭审中,陈女士气愤地陈述。

“水管堵塞是导致房屋被淹的主要原因,陈女士应当将其他业主追加为本案共同被告。”物业公司的代理人提出辩解意见。

法院审理认为,陈女士家中厨房溢水是因下水管道堵塞导致,而物业公司在明知管道堵塞尚未完成维修、打开水阀会造成大量溢水的情况下再次打开水阀,其行为是导致房屋再次溢水造成地板、家具被侵蚀受损的直接原因。综上,本案中陈女士房屋受损是“多因一果”,管道堵塞是房屋受损的基础原因,物业公司打开水阀的行为是房屋受损的直接原因。同时,物业公司本身负有对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养护、维修、管理的义务。

“管道堵塞责任应当由该栋楼公用管道的业主共同承担,你是否追加他们为本案的共同被告?”法院向陈女士释法后,她明确表示不追加。

最终,法院结合本案的实际情况及被告的过错程度,认定被告物业公司对原告房屋的损失结果承担70%的赔偿责任。法院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责任编辑:李前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