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泉社区的“普法周‘典’播” 开播了!
来源:石榴云/新疆法治报   发布时间: 2024-06-14 13:04:45  作者:古雪丽 王筱玮

“普法周‘典’播,今天我来播,我要给大家分享的话题是‘丧偶儿媳能继承公婆的遗产吗?’”“大家先说说,他们能继承吗?”“不能,又不是直系亲属。”“咋不能,只要儿媳妇把老人照顾得好,老人的遗产想留给谁就留给谁!”

6月3日10时30分,升国旗仪式后,托克逊县托克逊镇玉泉社区的“普法周‘典’播”准时开播,数十名居民搬着小板凳坐在该县“民法典”主题公园的树荫下认真聆听。

社区司法专干再努热·阿不力米提是当天的“播报人”,她把问题抛出后,台下的居民三三两两热议起来。

再努热没有打断大家,约莫过去了三四分钟,她才接着讲。

“我给大家讲个故事。”再努热娓娓道来:小红的丈夫和公公先后去世,她一直尽心尽力照顾婆婆,直到婆婆去世,但她却因分得了婆婆的部分遗产与小叔子产生分歧闹上法庭,最终法院判决小红可以继承婆婆的遗产。

故事结束,大家继续讨论起来。

“我给大家讲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29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再努热继续说,在这个故事中,小红在丈夫离世后,仍然照顾婆婆的饮食起居,并尽量让老人开心,可以认定其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进而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与小叔子一同继承婆婆的遗产。

“这一规定保护了尽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女婿的继承权,也有利于弘扬孝敬老人这一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再努热补充道。

听完,大家恍然大悟。

接着,再努热又从生活中如何确定儿媳、女婿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给大家作分析。再努热讲得很有意思,大家都听得津津有味。

不到半个小时,当天的普法内容就播完了。大家意犹未尽,围坐在一起说看法、话家常。

玉泉社区党总支书记张桂娜介绍,当天的“普法周‘典’播”已是第62期。早在2022年底,玉泉社区就启动了这项活动,每周一固定举行,根据居民关心的话题提前确定主题,“播报人”以“案例+互动+解读”的形式开展普法宣传。

“社区干部、警务室民警、司法专干、‘法律明白人’,都能来当‘播报人’,每次播报短则七八分钟,长则半个小时,把法条讲透,让居民听懂。”张桂娜说。

“城市户籍的子女能不能继承父母在农村的房子?”“离婚时获得子女抚养权的一方,可委托其父母代为抚养吗?”“除随父姓或随母姓外,父母可以给孩子取其他姓氏吗?”记者翻阅玉泉社区“普法周‘典’播”的宣讲材料,发现每个问题都很“接地气”,讲述的案例也贴近现实生活,很有说服力。

事实证明,这种普法形式的确为居民所接受。

“收获太多了,现在我生活中遇到问题,就来周‘典’播找答案。”玉泉社区居民张闫红说,她每周都来听课,回家还要讲给家人听。

作为网格员,平时遇到的群众性问题可不少,聆听“普法周‘典’播”也成了他们的“充电”方式。

社区网格员陈华变负责的楼栋有个70多岁的老人,行动不便,两个孩子都成家了,但没有一个来尽孝的。老人很无奈,向她求助。

“普法周‘典’播活动上早就讲过子女不赡养父母是违法的,我告诉老人,必要时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陈华变说,实际上她没有鼓励老人走法律途径,而是主动联系老人的子女,用自己所学说服他们,现在,两个子女对老人关心多了,经常来看望。

今年,玉泉社区每月还围绕“普法周‘典’播”的已播报内容,组织普法情景剧比赛、抽盲盒答题、法律知识竞赛、学法交流会等体验式活动,调动居民学法积极性,持续提升居民的法治素养。

责任编辑:石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