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在墨玉县人民法院扎瓦人民法庭的止争调解亭里,扎瓦镇居民图某与弟媳茹某正开心聊天。
望着这一幕,你不会想到,一年前,二人之间还剑拔弩张。
图某与茹某的纠纷源于18年前。
2006年,图某将32平方米的土地交给弟弟麦某使用。麦某在这片土地上修建了商铺,准备开商店。第二年,麦某意外去世,商铺也一直处于闲置状态。
2014年,图某在弟弟修建的商铺后面建了6间门面房用于出租,但弟弟的商铺影响到了图某门面房的经营。
当初将土地交给弟弟使用时,双方并未签署协议,图某和茹谋围绕商铺的产权产生争执。
扎瓦人民法庭庭长阿帕尔·加帕尔告诉记者,两家因这起纠纷闹得很不愉快,乡镇干部和村干部多次组织双方调解,但因双方在土地和房屋的归属及补偿等问题上各执一词,难以达成一致意见,导致矛盾一直未能化解。去年7月,双方来到扎瓦人民法庭。
诉状交到阿帕尔手上,他详细了解纠纷的缘由,认为双方前期因缺少有效沟通,彼此的诉求未能明确传达给对方,事情还未到不可调和的地步。于是,他将双方约到止争调解亭进行调解。
7月的止争调解亭环境优美,阿帕尔和双方开始畅聊。
“地是我的,商铺自然也是我的,这没啥好争议的。”图某说。
“商铺是我丈夫搭起来的,花了家里不少钱,凭什么你一句话就要拿走。”茹某不甘示弱。
阿帕尔制止了双方的争吵,说:“别急,我们先看看法律上对产权是怎么规定的。”
阿帕尔向他们讲解了民法典中关于物权的相关条款,让他们明晰法律规定和各自的权利义务,随后结合亲情对双方进行调解。
“亲情多么珍贵,麦某虽然不在了,但亲情不能断,为了这点财产而伤了亲情,值得吗?”听了阿帕尔的话,双方陷入思索。阿帕尔趁热打铁,对双方分别劝说。
“茹某一个人带着孩子,生活也不容易,你是哥哥,要体谅他们的不易。”“大家都是一家人,好好商量,总能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在阿帕尔的劝说下,双方的隔阂慢慢化解,最终达成协议,麦某搭建的商铺归图某所有,图某向茹某补偿5万元。
“走出法庭,在轻松的氛围中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就是我们建设止争调解亭的目的。”阿帕尔对记者说。
近年来,扎瓦人民法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按照“走出去、引进来”的工作思路,与管辖范围内的5个乡镇对接,成立驻庭调解室,安排人大代表及乡镇干部、乡村干部、人民调解员驻庭调解。推行驻庭调解,一方面以案代培,引导人民调解员规范调解协议,提高调处技能;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各方力量,用心、用情、用理帮助群众解决难题,力争让矛盾纠纷有效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