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未起之患、治未病之疾。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近年来,大西渠人民法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立足本地区民俗民情,在助力乡村振兴中,法庭干警通过‘盖碗茶微调解室’积极融入诉源治理大格局,让法治精神以‘和’为载体,浸润文明乡风。”5月31日,昌吉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郝建庭说。
矛盾早发现 问题早解决
昌吉市人民法院大西渠人民法庭管辖三镇一乡两园区(大西渠镇、二六工镇、榆树沟镇、阿什里乡、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闵昌工业园区),辖区城乡交织、矛盾纠纷易发。为排除隐患、化解纠纷,法官主动深入基层。
“法官,马某耍赖,打药的钱就2000多元,他拖了6年不给,乡里乡亲的,总不能因为这点钱去法院告他吧!您给出个主意,我都听你的!”近日,辖区居民寇某向昌吉市人民法院大西渠人民法庭庭长李思颖诉说烦心事。
原来,6年前,马某雇寇某为其承包的土地打农药,药打完了,钱却迟迟没有支付。为了解决纠纷,李思颖联系马某了解情况。
“法官,你别听他的,他算的打药钱不对。我每次和他商量重新核算,他不听,我才不付钱的。”匆匆赶来的马某辩解道。
“走,咱们现在实地看看!”见双方各抒己见,李思颖带着书记员来到争议的发生地,对案涉土地的面积进行实地测量,并走访了田间其他村民,询问当年打药的收费标准。
看到法官认真核对各项数据,寇某也表示愿意配合解决此事。最终,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马某当场将2429元打药费用一次性支付给寇某。
以“如我在诉”的理念,大西渠法庭常态化开展田间调解、巡回审判等工作,对于法律关系简单,有调解基础的案件,以“司法前端介入”替代“司法后端干预”,推进矛盾纠纷早发现,早解决。
法官划分片区 涉诉高效化解
“朱法官,现在张某同意偿还本金,但是双方在利息计算上有争议,我重新核算了利息,你看一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朱法官,调解协议我发过来了,你帮我看看协议内容是否有问题?”5月14日,大西渠法庭法官朱香玉的微信发出提示声。原来,朱香玉正通过“二六工诉前调解工作群”与人民调解员、群众进行线上交流,指导调解工作。
在朱香玉的指导下,二六工司法所专职调解员王书莉成功调解了3起纠纷,并在线申请法院审核调解协议出具民事裁定书。
“经过两年多的实践,联动联调工作已日趋完善,3名法官与人民调解员建立了3个乡镇诉前调解微信群,在线解答法律问题、指导调解过程;每季度组织培训,并制作上传追索劳动报酬纠纷、租赁合同纠纷等8种调解协议模板。”李思颖说,法庭将一体化诉前调解司法确认作为调解员必修课,对新任调解员进行“调解+司法确认”标准化岗前培训。
“朱法官,上个月调解的劳务纠纷,对方已主动履行了,开心!”王书莉说完,还发了微信表情。
“调解中常出现双方刚达成协议,出了司法所的门就反悔的情况,现在有了法官及时司法确认,避免了‘事后不认账’的尴尬,老百姓对司法所的调解认可度也越来越高了!”王书莉说。
大西渠法庭建立“三调联动”工作机制,形成调解员初调、联动部门同步跟进、法官指导把关的工作模式。大西渠法庭所辖3个乡镇均设置“盖碗茶微调解室”,在各乡镇政法委员统筹协调下,联动司法所、派出所、人大代表、村调解员联调萌芽纠纷,驻庭法官划分片区包联结对,确保矛盾纠纷及时介入,涉诉高效化解。
今年以来,大西渠法庭开展巡回开庭40余次、指导调解300余次,惠及群众2000余人,诉前调解同比提高30%。
优质司法服务 护航企业发展
近日,大西渠法庭承办法官审理了一起原告新疆某矿业公司起诉被告新疆某建设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庭审中,被告对原告出具证据中的财务用章的真实性提出质疑,称该证据缺少财务人员签字,不符合用章习惯,申请对财务章进行鉴定。该案件经过法官多次沟通成功调解。
为了进一步规范企业管理、防范司法风险、减少涉诉纠纷,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承办法官及时梳理了被告公司近年来的相关案件,发现被告公司存在公司印章的管理漏洞。针对存在的问题,法官向企业管理人员宣读了司法建议书。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表示,对司法建议书提出的建议积极落实并加强规范,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法律知识,完善买卖过程中的各项手续并加强企业管理,严格规范经营。
“法庭辖区有1300余家企业,向企业发司法建议书,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既是法庭审判职能的延伸,也是诉源治理的重要举措。”李思颖说,今后,法庭将不断强化与辖区企业的沟通,用优质的司法服务,护航企业健康发展,以司法建议“小切口”做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大文章”。
近年来,大西渠法庭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结合审判执行工作实际,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常态化开展访企问需专项活动,精准了解企业经营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问题和实际困难,及时为辖区企业提供高质量、有温度、可期待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