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平安网讯 5月31日,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举办“检教同行,共护成长”检察开放日活动。在当天的座谈会上,受邀参加活动的各界代表共同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建言献策,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通报了2021年以来全区检察机关以高质量履职强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工作的情况。
全区检察机关依托民事、行政检察职能,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咨询、协助收集证据、提供支持起诉意见、协调提供法律援助等,多举措畅通司法救助渠道。2021年以来,全区检察机关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300余件,案件包括未成年人遭遇侵权、监护权变更或撤销、追索抚养费等多种类型。
“办案中,全区检察机关精准发现相关领域治理漏洞,深入参与社会综合治理。”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秋丽介绍,涉未成年人案件背后往往附带社会管理问题,近年来,全区检察机关结合案件情况,对教育、公安、市场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行业存在的管理漏洞和问题及时制发检察建议,不断为社会治理注入法治力量。2021年以来,全区制发涉未成年人权益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00余份。同时,全区检察机关积极开展涉未成年人监护、抚养、继承、教育等民事、行政案件的审判监督和执行活动监督,共提出100余件检察建议。
全区检察机关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打破以往“就案办案”的机械式做法,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提起诉讼等方式,推动解决未成年人公益保护难点痛点问题。2021年以来,全区检察机关共办理涉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公益诉讼案件1000余件,发出800余份公益诉讼检察建议,案件类型涵盖网络信息传播、个人信息保护、儿童游乐场所设施安全等9个方面,切实保护涉未成年人公共利益。
保护在先,挽救在后。2021年以来,全区检察机关通过对涉罪未成年人释法说理、引导其参与社会活动、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等方法,共帮助45人顺利复学,最大限度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同时,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对涉案家庭教育存在主体意识不强、方式不当、法治意识淡薄等突出问题,采取制发“督促监护令”的方式,监督“甩手家长”依法带娃。2021年以来,共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和未成年被害人的监护人制发“督促监护令”1400余份,救助未成年被害人1300余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360万余元,开展心理疏导2000余次。
此外,全区检察机关积极开展普法教育,督促教育行政部门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和入职查询、强制报告“两项制度”相关规定。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2021年以来,全区检察机关共选派1089名检察官担任1240所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为学校建立防控学生欺凌等工作机制提供了法治力量。
“当前,多部门正在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守护未成年人权益的法治合力。我们将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深化联动协作,合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赵铁实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