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平安网讯 5月29日,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巴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7家单位召开“优化营商环境服务项目建设司法建议座谈会”,巴州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在收到巴州中院发出的司法建议时说:“今后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司法建议中提出的问题深入调研,从职能职责入手,协同人民法院推动问题一件件解决。”
当日,巴州中院向巴州发改委、住建局及巴州商务局发出《关于加强项目建设“全生命周期法治服务”协同推进涉企纠纷源头治理的司法建议书》,这是巴州中院今年以来制发的首份综合治理类司法建议。
据了解,综合治理类司法建议是人民法院坚持能动司法,依法延伸审判职能,参与化解社会矛盾、深化诉源治理的重要途径。今年,巴州中院在审理涉企纠纷案件中发现,此类案件数量呈上升趋势,而涉企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滞后,存在经营主体项目建设决策服务不到位、源头治理成效不明显等问题。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巴州中院经深入调研项目建设领域、全面分析涉企纠纷案件、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建议,并经该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形成了巴州中院“一号司法建议”。
巴州中院一号司法建议承办人普新介绍,一号建议着眼打造更加公开透明的项目建设“软环境”、强化引导市场主体重信守诺、推动形成“项目+法治服务”工作机制等,向主管部门、职能部门提出协同深化诉源治理7项措施。
当天,巴州中院还向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巴州分局、中国人民银行巴州分行发送“二号司法建议”——《关于加强银行贷款合规监管切实防控金融借款法律风险的司法建议书》。两家单位均表示,将尽快采取有效措施推进相关工作,协同人民法院一起抓好相关领域矛盾纠纷源头治理。
“人民法院提出司法建议绝不是‘找茬揭短’‘多管闲事’,而是发挥人民法院透过案件发现问题的独有优势,目的是与有关主管单位‘携手共治’,实现双赢多赢共赢。”巴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永常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