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用!带娃中的这些难题找新疆检察
来源:石榴云/新疆日报   发布时间: 2024-06-03 16:23:38  作者:王娜

如何对待“甩手家长”?

违法的孩子还有机会挽救吗?

小商店向孩子卖酒谁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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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未成年人保护热点难点问题,5月31日,在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举行的“检教同行,共护成长”检察开放日活动中都得到解答。

5月31日,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教同行,共护成长”检察开放日活动现场。石榴云/新疆日报记者 王娜摄

检察服务大厅设有专用接待窗口

在当日的活动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未成年人保护成员单位负责人、未成年人保护领域专家学者、家长、中学师生代表等30余人,首先参观了自治区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大厅。大厅设有“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专用接待窗口,用于接待反映涉妇女儿童信访事项的信访群众,对五类控告申诉案件优先接待、及时移送、依法办理。在新疆,大部分检察院已经开设该专用接待窗口。

五类控告申诉案件为:涉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或者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申请立案监督的案件;对人民法院生效刑事裁判或者人民检察院生效刑事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申诉的涉妇女儿童的案件;涉妇女平等就业、农村土地承包、宅基地使用等权益,提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申请的案件;请求给付工伤事故、交通事故、医疗损害赔偿,以及请求给付抚养费、抚育费等,提出民事诉讼监督申请的案件;涉困难妇女儿童,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的案件。

日常工作中,新疆检察机关如何撑起未成年人法治保护伞?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秋丽说:“全面充分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加强对未成年人权益综合司法保护。”

记者了解到,除了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新疆检察机关还从很多方面呵护着“祖国的花朵”。

对权益受损但因经济困难或法律知识欠缺等原因无力起诉的未成年人,提供法律咨询、协助收集证据、提供支持起诉意见、协调提供法律援助等,采取派员参加调解、支持起诉、加强释法说理等多种举措,畅通司法救助渠道。2021年以来,全疆检察机关共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300余件,案件包括未成年人受到侵权、监护权变更、撤销、追索抚养费等多种类型,帮助不会、不敢、不善通过诉讼维权的未成年人获得维权救济。

新疆检察机关原创的文创产品。石榴云/新疆日报记者 王娜摄

监督“甩手家长”依法带娃

新疆检察机关对涉案家庭教育存在主体意识不强、方式不当、法治意识淡薄、严重缺位等突出问题,制发“督促监护令”,监督“甩手家长”依法带娃。2021年以来,共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的监护人制发“督促监护令”1400余份。

在刑事案件中发现不适合继续担任监护人的,依法支持相关单位和个人提起撤销监护人资格诉讼,坚决阻断侵害;对监护人缺乏监护能力,无法履行职责等监护缺失情形,积极协调公安、教育、民政、妇联等在就医、就学、生活方面进行安置,帮助未成年人摆脱监护缺失困境。2021年以来,共办理监护权类案件150余件,推动解决未成年人涉案背后“家庭监护不力”等问题。

在关爱救助未成年被害人方面,新疆检察机关对重大、敏感案件及时介入引导侦查,综合运用“一站式”办案区开展工作,尽量一次性完成“未成年被害人接受询问、生物样本提取、身体检查、心理疏导”等工作,避免其遭受“二次伤害”。同时,联动社会各界力量,多元化帮扶救助涉案未成年人,让未成年被害人及其家属感受到司法温暖。

新疆检察机关还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保护涉未成年人公共利益。2021年以来,共办理涉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公益诉讼案件1000余件,发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800余份。案件覆盖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产品质量、烟酒销售、文化宣传、网络信息传播、个人信息保护、儿童游乐场所设施安全、娱乐游戏、文身、点播影院等各个领域。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提起诉讼等方式,强力推动解决未成年人公益保护难点痛点问题。

例如,乌鲁木齐市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发现,涉案未成年人买酒不受限等问题,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筑起未成年人禁酒防护墙。

5月30日,奎屯市人民检察院邀请辖区学生走进检察院过“六一”国际儿童节。图/奎屯市人民检察院提供

教育感化挽救“问题少年”

救“问题少年”于悬崖之前。新疆检察机关在办理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案件中,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宽容不纵容,对初犯、偶犯、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较轻的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当宽则宽,有效减少标签化、交叉感染等问题。2021年以来,共不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900余人,附条件不起诉千余人。

对涉嫌严重犯罪、社会危害性较大的,依法惩处管束到位,该严则严,预防其再次违法犯罪。同时,把帮教工作贯穿办案全过程。根据未成年人罪错行为特点和教育矫治规律,通过释法说理、参与社会活动、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等方法,帮助其回归社会。2021年以来,经检察机关帮教考察后复学45人,考入大学23人,最大限度“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

今后,新疆检察机关如何更好保护“少年的你”?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赵铁实表示,要发挥好未成年人检察业务集中统一办理优势,统筹运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扎实做好未成年被害人救助保护、一体贯彻“保护、教育、管束”的未成年人检察办案理念、坚持把精准帮教贯穿办案始终,全方位保护公共利益,推进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检察,促进加强未成年人保护诉源治理,提升综合保护实效。

责任编辑:石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