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平安网讯 近期,新疆司法厅完成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禁毒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草案的审修工作,并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研究,建议自治区人民政府研究通过后以议案的形式提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
《条例》系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自治区人民政府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一档“拟提请审议”的地方性法规项目。自治区公安厅起草了《条例(送审稿)》,自治区司法厅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行政立法工作规定》的要求开展了审修工作,《条例》审修工作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固化完善实践中已有成熟经验且各有关部门形成共识的做法。重点围绕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禁毒宣传教育、毒品和制毒物品管制、戒毒管理和服务、禁毒国际合作、禁毒工作保障等方面进行了细化和补充,通过地方立法加强和规范自治区禁毒工作,适应新形势下禁毒工作需要,对于进一步提高禁毒工作法治化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了保障立法质量,自治区司法厅多次会同自治区公安厅集中修改《条例(草案)》,在征求各地、各相关部门、基层立法联系点、社会公众的意见,开展疆内外立法调研,组织专家论证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条例》。《条例》的审修工作还得到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的指导。
下一步,自治区司法厅将认真履行职能,全力配合做好自治区人民政府的研究讨论工作,以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审议工作,确保《条例》的立法进程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