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优化案件管辖机制 以审判之力守护生物多样之美
来源:法治日报   发布时间: 2024-05-23 11:02:51  作者: 张昊

“咻”,数十只中华白海豚跃水腾空翻起连绵浪花,又快速扎进水里。但它们不是在玩耍,而是被渔船追逐着,急促慌乱地躲避着。这是广东省台山市人民法院办理的一起非法捕捞案件中,被告人廖某某等对水产品无差别捕捞时的一幕。

非法捕捞地点就在中华白海豚省级自然保护区附近,无差别捕捞方式可能误捕误伤珍稀物种;大量非法捕捞水产品严重破坏海洋生态环境,还会影响中华白海豚食物来源。

近年来,面对竭泽而渔、非法放生等破坏生物多样性违法犯罪行为,人民法院如何通过能动履职落实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并保护好野生动植物赖以生存的江河、森林、湿地等生态系统“家园”?今年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前,《法治日报》记者就此展开采访。

坚持惩治与修复并重

“2022年办结的这起廖某某等非法捕捞案是台山市法院近年来受理的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中案值最大的案件。”台山市法院三合法庭庭长温玉燕说,南海海域休渔期内,廖某某、林某某合谋联系吴某某等多名渔船主至台山市川岛周边海域使用捕蟹笼非法捕捞水产品共计37.1292万斤。

“休渔期非法捕捞行为危害海洋生态环境与生物多样性。”温玉燕说,台山市法院抽调资深法官迅速组建一支环境资源“专家团”,辅之有环境资源专业技术背景的专家陪审员,遵循“谁损坏谁修复”“谁破坏谁补偿”原则,依法判处廖某某等人相应刑罚,并判决其购买54649.55万尾虾苗进行增殖放流。

这起案件的办理实现了惩治违法犯罪与修复海洋生物多样性的双重效果,因而入选2023年12月底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如何从办理一案到守护一片海洋?深入走访相关企业群众调查了解情况后,台山法院制发了关于加强监管非法捕捞行为的司法建议。

“在2023年第三次司法建议反馈会议上,相关职能部门提及,近两年查扣‘三无’船只超200艘,清理取缔违规网具8000余米,通过强化技术手段运用,实现渔港渔船动态监管。”温玉燕说,该院通过持续跟进司法建议落实,推动司法建议向“硬执行”转化。

“劝君莫食三月鲫,万千鱼仔在腹中。”近两年,法官们送法上渔船、进海鲜市场,并于每年伏季休渔前夕在各大码头开展“休渔护渔”专题普法,增强群众海洋生态保护意识。

一组数据反映出海洋生态保护的效果。2022年至今,台山法院受理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7件,下降46%,海洋生态持续向好。

我国是世界上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国家之一,也是遭受外来物种入侵危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如何筑牢法治屏障?最高法今年年初发布的“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3年度十大案件”中,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给出答案。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结合行为人大量放生外来物种革胡子鲇的故意心态及将造成的生物安全风险等因素,判令被告承担因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所造成的生态资源损失、服务功能损失、惩罚性赔偿等,落实了生物多样性国家保护战略,维护了国家生物安全。

提升专业化建设水平

记者了解到,人民法院在依法严惩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的同时,对如何给珍贵野生动植物最严密的保护有着更进一步的思考。

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在王某武等人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执行过程中,综合运用人工修复和自然恢复两种手段,根据涉案野生猕猴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创新引入“野化放归”专业手段,对存活的32只猕猴委托专业机构进行野化驯养,并在原栖息地执行放归,确保其顺利回归和融入自然生态系统。

野生猕猴的“野化放归”有效复壮当地野生动物种群,该案的办理还推动四川省公、检、法、林草等部门共同制定《四川省环境资源刑事案件中涉案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处置的实施意见》,促进了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实践中,包括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案件在内的环境资源案件具有很强的专业性,理念系统性强、预防性和恢复性司法特点突出,对专业化审判提出了更高要求。

今年4月,经最高法批复同意,依托成铁中院设立的环境资源案件审判机构——成都环境资源法庭揭牌,集中管辖四川省范围内应由中级法院管辖的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及公益诉讼案件,同时开展闭环式综合治理,整体性、系统性推进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司法保护。

这是人民法院提升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建设水平的缩影。近年来,最高法及地方各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机构积极探索涉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审判职能“三合一”,促进刑事追诉与民事赔偿、行政履职依法协同。目前,全国共有近1200家法院实行“三合一”,40余家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机构积极探索涵盖执行职能的“四合一”机制。

此外,人民法院还探索借助“外脑”助力提高审判质效。最高法出台司法解释规范专家陪审员参加环境资源案件审理,福建等地法院建立生态环境技术调查官制度,湖北等地法院组建环境资源审判咨询专家库,促进提升专业事实查明质效。

构建一体化保护机制

野生动植物和它们赖以生存的家园不以行政区划为界,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后果也往往具有跨越省级行政区划特征。如何优化环境资源案件管辖和协作机制,织密法网为生物守好天然家园?

国家公园是生物多样性最富集的地区,武夷山国家公园则是我国首批设立的国家公园之一。2021年6月,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挂牌设立武夷山国家公园巡回审判法庭,建阳等4地法院同步揭牌巡回审判点,以环抱之势形成武夷山国家公园司法保护圈。

2021年11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与南平中院联合打造武夷山国家公园司法保护实践基地,并指导武夷山市人民法院设立全国首个以国家公园命名的人民法庭,三级法院勠力同心,为武夷山国家公园提供更加专业的司法保护。

武夷山国家公园横跨福建、江西两省,地处南平、上饶两地五县。在两省高院指导下,两地中院和5家基层法院逐步形成司法协作格局。

如今,这样“以山水为盟”打破行政区划的案件集中管辖机制和协作机制逐步建立。

最高法指导各级法院聚焦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坚持以流域、森林、湿地等生态系统及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等生态功能区为单位建立案件集中管辖机制,发挥优势作用,促进提升案件办理和生态环境修复质效。

各级人民法院落实司法协作机制框架协议,用好用实纵向协同机制。长江流域各高院建立“1+11”司法协作机制;秦岭山脉7省(市)高院签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作框架协议;福建等10家高院成立国家公园司法保护协作联盟。

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持续为生态环境大治理凝聚司法合力,人民法院助力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为生物多样性保护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责任编辑:石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