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州两级法院积极推进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应用
来源:石榴云/新疆法治报   发布时间: 2024-05-22 17:22:08  作者:张蕾 黄欢

新疆平安网讯 “本来还为不会写起诉状犯难,没想到法院不仅为我提供了起诉状样本,还指导我网上立案,让我省了不少麻烦。”5月17日,博乐市市民叶先生在博乐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干警的帮助下,写好了起诉状。

当日,叶先生来到博乐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向干警询问民间借贷纠纷起诉所需材料。得知要自己提供起诉状后,叶先生面露难色,表示自己不会写,也不知道格式要求。经叶先生同意后,诉讼服务中心干警向其提供了民间借贷纠纷起诉书样本,并耐心指导其填写及如何申请网上立案。叶先生回家后将身份证件、起诉状等材料准备齐全后,用手机完成了网上立案申请。

据悉,这是《关于印发部分案件民事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试行)的通知》发布后,该院使用新版起诉状示范文本指导当事人立案的一个典型案例。

今年3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部分案件民事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试行)的通知》,针对金融借款、民间借贷、劳动争议等11类常见多发的民事案件,制发表格化要素式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当事人只需根据事实,简明扼要地填写相关信息,即可快速形成诉讼材料,在为当事人减轻诉累的同时,案件争议焦点也一目了然。

《通知》下发后,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两级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坚持“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针对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等常见民事案件在示范文本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各类示范文本,并在诉讼服务大厅提供空白文书样式和实例参考文本,由导诉员指导其填写,为当事人提供规范全面的诉讼指引,初步实现让当事人少跑腿,让纠纷化解更加高效、便捷的显著效果。

“博州两级法院将继续做好表格化、要素式起诉状和答辩状示范文本的应用和宣传工作,加强对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的引导和指导,增加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的类型及不同语言的示范文本。同时,根据示范文本的推广和当事人的反馈情况,尊重当事人选择,不断优化诉讼服务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博州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负责人说。

责任编辑:石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