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迷你剧《我的阿勒泰》热播,该剧讲述了文秀在大城市追梦失败,回到家乡阿勒泰后渐渐发现了当地之美,而晓法从剧中不仅领略到阿勒泰之美,也发现了一些法律问题。
剧中,文秀在乌鲁木齐市一家酒店打工,因文秀打碎酒器气走客户,被酒店开除,酒店拒绝支付文秀最后一笔工资。同事高晓亮跑去为她要到300元的工资,但却只交给文秀100元。
晓法想问,酒店开除文秀后,因其造成的损失拒付工资的行为是否违法呢?
北京大成(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律师谷雨表示,文秀犯错导致客户被气走,给酒店造成了损失,如果其达到了用人单位通过民主程序生效的规章制度中关于辞退员工的规定,且在员工入职培训时明确告知了相关规定,那么酒店可以据此解除与文秀的劳动合同,是合法行为。酒店无需支付辞退后工资,但是需要支付文秀在辞退前实际用工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因此,酒店扣除文秀工资以后的剩余工资若已经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应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高晓亮将文秀应得的200元据为己有,可能涉及哪些违法行为?
谷雨表示,高晓亮的行为已涉嫌非法侵占他人财物。刑法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0元虽然不涉嫌刑事犯罪,但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即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剧中,因为哥哥木拉提去世,巴太被父亲苏力坦从马场叫回家帮忙。苏力坦提议让巴太娶嫂子托肯,但巴太和托肯都不同意,原来,托肯与护边员朝戈互生情愫,想尽快带着一双儿女改嫁,苏力坦不反对托肯改嫁,但他坚持要把孙子和孙女留在男方家。
苏力坦的行为违法吗?
谷雨表示,不论是苏力坦提议让巴太迎娶托肯,还是要留下孙子孙女的行为,都涉嫌违反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婚姻自主的权利,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木拉提去世后,托肯和其婚姻关系已经终止,托肯有权利和他人恋爱结婚。同样,巴太也有追求自己婚姻幸福的权利。不管苏力坦是出于哪种考虑,他都不能去干涉子女的婚姻自由。
托肯的两个孩子还没有成年,托肯是他们的法定监护人。民法典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可以由未成年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哥哥姐姐,或者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的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因此,在托肯可以履行监护职责,且没有因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而被人民法院撤销其监护人资格的情况下,苏力坦无权要求变更监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