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平安网讯 5月9日,记者从自治区食安办获悉,4月至11月,自治区食安办、公安厅、农业农村厅、市场监管局在全区开展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旨在通过为期8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切实规范从业者生产经营行为,健全肉类产品质量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力争取得可感知、可检验、可评判的工作成效,保障肉类产品质量安全。
此次整治范围包括全区畜禽养殖场(户)、畜禽交易市场、畜禽屠宰场所、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以畜禽肉为原料的食品生产者、肉及肉类产品经营者、集中交易市场、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等,着重紧盯生猪、肉牛、肉羊和肉鸡养殖大县,地(州、市)、县(市、区)间交界地区,城乡接合部、肉制品生产集中地区以及群众举报多等风险问题隐患易发多发地区。
按照专项整治行动部署,各地各有关部门首先通过全链条协同整治,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对畜禽养殖、屠宰、无害化处理、肉及肉制品生产经营全链条开展专项整治,并成立领导小组、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为专项行动取得成效夯实基础。
其次紧盯使用“瘦肉精”等违禁化合物,销售、随意弃置病死畜禽,注水、注药或者注入其他物质,使用或销售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产品,生产假冒牛(羊、驴、马)肉制品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
最终通过督促从业者自查、公布举报渠道、强化监督检查、开展抽检监测、进行行政约谈、查处违法案件、惩处犯罪分子、曝光典型案例、建立长效机制等多种措施,坚决斩断非法屠宰、加工、销售链条,保障肉类产品质量安全。
专项整治行动分为全面自查、监督检查、整改“回头看”3个阶段。目前,各地各有关部门在集中开展全面自查。
此外,专项整治行动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肉类产品违法违规问题线索,欢迎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发现肉类产品违法行为线索可通过12315向有关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