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丰县尼雅镇兰帕村的阿依赛乃姆·安外尔不只是村妇联主席,还有一个特殊的身份——兰帕村的“法律明白人”。
4月29日,村民亚某和妻子库某因婆媳关系不和引发矛盾,二人因此闹离婚。阿依赛乃姆得知后,及时进行调解,成功化解矛盾。
“我们必须知法,而后方能守法,最后才能用法律来维护自身权益。”阿依赛乃姆说,作为妇联主席,不仅要帮助妇女维权,更要引导大家懂得如何依法维权。
当天,阿依赛乃姆赶到亚某家了解情况。“我们吵了几句,她就跑回娘家去了,她不愿意回来就算了。”一见面,亚某就抱怨说道。阿依赛乃姆看出亚某还在气头上,便与其唠起家常。
从亚某的言语中,阿依赛乃姆了解到,库某经常因琐事和婆婆拌嘴。比如,天冷了,婆婆要给孩子多穿几层衣服,而库某则认为换一件厚衣服就可以了。“虽都是小事,可日积月累,矛盾就大了。”亚某表示自己也为此发愁。
随后,阿依赛乃姆又找到库某了解情况,库某称,她和亚某的夫妻感情很好,每次吵架都是因为婆媳关系。找到问题的症结后,阿依赛乃姆决定找库某的婆婆谈心。两人见面,阿依赛乃姆话未开口,库某的婆婆就数落儿媳妇不懂老人的用心良苦。
库某的婆婆为家庭操持一辈子,从亚某结婚到有孩子,家里无论大小事都是她说了算。可随着孙子长大,她却经常和儿媳妇在育儿理念上产生分歧,矛盾由此而生。
阿依赛乃姆耐心向亚某的母亲说明了父母、子女在家庭中的责任和义务,又举例说明老人和年轻人育儿观念不同很正常,要互相理解。渐渐地,亚某的母亲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愿意接儿媳妇回家。
阿依赛乃姆陪库某一起回家,并给夫妻二人上了一堂法治课。阿依赛乃姆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调解要靠理、靠法,让当事人心服口服。”阿依赛乃姆说道。在日常生活中,她带头学法,利用工作、农忙之余的时间广泛阅读法律书籍,积极思考如何将学到的知识运用到普法宣传工作中。同时,她定期到田间地头宣传法律法规,让广大群众对法律有更深的认识,不断提高法治素养。
“法律明白人”来源于群众、服务于群众,和基层群众心贴心,更有利于矛盾纠纷调解、法律服务引导等基层治理工作。 为让群众知法懂法守法,阿依赛乃姆组建普法志愿者队伍,开展普法志愿服务活动。除了参与各类矛盾纠纷的调解,阿依赛乃姆和当地司法局沟通,为妇女儿童、老年人等提供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努力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
“今后,我们将组织妇女通过法治文艺演出、进村入户宣讲等形式开展法律宣传,让大家在潜移默化中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阿依赛乃姆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