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第十九届“西部法治论坛”论文的通知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法学会   发布时间: 2024-04-28 13:08:33  作者:

关于征集第十九届“西部法治论坛”论文的通知

按照中国法学会关于高质量举办法治论坛的部署要求,第十九届西部法治论坛计划于2024年8月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石河子市举办。为推动理论研究,加强法学交流,充分展示我区法学研究新成果新成效,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积极参与。现将论文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坛主题及分论题

(一)主题

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西部新篇章贡献法治力量

(二)分论题

1.“一带一路”建设与知识产权法治保障研究

2.优化西部地区营商环境的法治保障研究

3.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与边疆治理现代化研究

4.生态文明建设与西部地区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创新研究

5.西部地区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法治保障研究

6.西部地区乡村振兴的法治文化建设与传播研究

7.西部地区预防青少年犯罪问题对策研究

8.西部地区历史文化立法保护研究

9.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法治保障研究

二、论文征集

(一)征文时间

2024年4月下旬- 6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论文体例

1.每篇论文字数控制在5000-10000字。

2.在论文首页左上角标注“第十九届西部法治论坛征文”字样。电子邮件标题统一为:西部法治论坛+分论题类别+作者姓名+论文名称。

3.在论文标题之后、正文之前,注明作者姓名,并在首页页脚注明作者简介,包括姓名、单位、职务职称、联系方式(手机号码、电子邮箱)。

4.正文采用Word或WPS文本,正文前要有300字以内的论文摘要和3至5个“关键词”;文章标题采用宋体二号加黑,正文采用宋体小四号,注释采用宋体五号;注释采用脚注“①、②、③……”,全文连续注码;文中各级标题按“一、(一)1.(1)……”规则排列,其中“一、(一)”标题分别采用黑体小四号、楷体小四号加黑;参考文献置于文末,以[1]、[2]、[3]……标注。

5.如不同意论文获奖后由中国法学会结集出版,需在首页右上方明确标注“不公开出版”,否则,视为同意。

(三)征文要求

1.方向正确。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结合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实际,突出针对性、实效性和应用价值。

2.紧扣主题。论文撰写围绕论坛主题及分论题开展理论与实践研究,题目可自拟,一般不加副标题。凡偏离论坛主题的论文一律不采用。

3.坚持原创。论文作者具有独立著作权,报送论文须未在任何报纸、刊物、网站等公开媒介刊登发表过,不得涉密、抄袭、一稿多投,文责自负。以个人名义投稿的论文,每篇论文联合署名作者不超过4个。作者对提交的论文要进行“学术不端检索”,“查重率”要控制在25%以内。

三、论文评选

论文评选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设初评和终评两道程序。

(一)初评

初评由新疆法学会研究部组织学术委员会和法律实务部门专家进行。初评着重审查三点:一是严格政治把关;二是纳入参评的征文主题要在论坛主题及分论题范围内;三是学术不端检测(论文查重率)不超过25%。

(二)终评

按照中国法学会要求,兵团法学会负责对各省(区、市、兵团)法学会报送的初评材料进行汇总后统一报中国法学会进行终评。

四、论文报送

各地、州、市法学会,各研究会,各有关单位请于2024年6月22日前将征集的全部论文及情况统计表电子版,发送至新疆法学会研究部邮箱,邮件标题统一为:邮件标题统一为:xx法学会/xx单位第十九届西部法治论坛征文。

联系人:卫俊刚0991-2382260 18209910305

海沙尔0991-2382265 13209065665

电子邮箱:xjfxbjb@163.com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法学会

2024年4月24日



责任编辑:田佳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