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平安网讯 将赌债按一般民间借贷纠纷起诉至人民法院,能利用法院判决将赌债要回吗?不久前,托里县人民检察院办理了4起涉嫌虚假诉讼案件,在检察机关的监督下,法院撤销了虚假民间借贷纠纷案的民事调解书、判决书。
2014年4月至9月,刘某伙同张某,在张某家中组织主某、哈某、赛某等人,采用玩AJK扑克牌的方式赌博。刘某提供赌具、香烟、饮料等,并从中“抽水”约14万元。张某提供赌博场所,向刘某处收取场地费1.5万余元,并以高利贷的方式为参赌人员提供赌资。
其间,主某向张某借款10万元用于赌博,扣除第一个月的“砍头息”8000元,张某给了主某9.2万元,主某给张某出具10万元欠条。哈某等3人也以同样的形式向张某借高利贷用于赌博,4人共计向张某借款45万元。
因主某等4人均未按时向张某还款,张某带领社会闲散人员对主某、赛某以殴打等方式暴力讨债,但主某等人因赌博输钱已无力偿还。
2015年10月至2017年4月期间,为了要回钱的张某把非法赌债包装成民间借贷,将主某等4人诉至托里县人民法院。庭审中,因害怕承认赌博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主某等4人均向法官作虚假陈述。法院作出4份民事调解书或判决书,主某等4人分别归还张某欠款,后张某就该4起案件向托里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9年8月,张某等人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赌博罪等,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刘某因犯赌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张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2020年5月,二审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据托里县检察院检察官介绍,根据张某的刑事案件侦查卷中张某和刘某的供述、主某等4人的陈述、其他参赌人员的证人证言等证据,证实主某等4人分别向张某借高利贷45万元用于赌博,张某将赌债以普通的民间借贷纠纷起诉至人民法院,并获得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其行为不仅浪费了宝贵的司法资源、严重侵扰了人民法院正常诉讼秩序,还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涉嫌虚假诉讼。
2023年,托里县检察院依法对张某涉嫌虚假诉讼系列案进行监督,并提请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塔城分院向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抗诉,塔城地区中院于2023年8月28日作出民事裁定,指令托里县法院对该4起涉嫌虚假诉讼系列案进行再审。
今年3月7日,托里县法院依法再审张某、主某等4人民间借贷纠纷系列案,经审理,认定张某与主某等4人的民间借贷确系赌债,双方不存在合法借贷关系,不受民事法律保护。3月31日,托里县法院依法判决撤销原张某诉主某等4人民间借贷纠纷案的民事调解书、判决书,驳回张某的诉讼请求。
“为严厉打击以民间借贷纠纷为幌子掩盖赌债的虚假诉讼,我院积极落实和塔城检察分院建立的联合打击虚假诉讼机制,发现一起、打击一起,绝不手软,维护法律公平正义。”托里县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马永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