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助力特殊群体 停车有爱“无碍”
来源:石榴云/新疆法治报   发布时间: 2024-04-22 12:05:33  作者:张秀 陶琳琳

新疆平安网讯 “作为本辖区行政主管部门,负有对无障碍环境建设、改造和维修监管职责,但由于监管不到位,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近日,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检察院向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相关行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该单位履职。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共有200余家公用停车场。连日来,头屯河区检察院检察官走访多家停车场,发现特殊群体无障碍停车位设置存在诸多问题:有的停车场设置了无障碍停车位,但被占用且无人员看管;有的无障碍停车位宽度未达标;有的停车场设置了无障碍停车位,但没有指示标识,很难找到。

“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人群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诉求是走出家门、参与社会生活。无障碍环境建设能为他们提供便利,改善生存条件、提高生活质量。”头屯河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郭雪琴介绍,无障碍停车不仅是残障等特定群体的合法权益,也是一项普惠性、通用性、必要性的重大民生工程。法律规定,在无障碍停车位充足的情况下,其他行动不便的残疾人、老年人、孕妇、婴幼儿等驾驶或乘坐的机动车也可以使用。

由此,头屯河区检察院建议相关行政部门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确保无障碍停车位的规定得到严格执行;增加对无障碍停车位的巡查频率,及时发现和处理违规行为;设立专门的监督团队,负责监督无障碍停车位的建设管理和使用情况。

郭雪琴介绍,该院还将在公益诉讼个案办理的基础上,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为常态化开展工作提供制度保障,为行政部门积极履职提供法律依据,切实增强行政部门履职积极性。

“我们会将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保障作为今后工作的重点,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作用,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为特殊群体享有公平均等机会、更好融入社会生活保驾护航。”郭雪琴说。

责任编辑:石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