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年来,他的足迹遍及鄯善县各乡镇的田间地头、街区巷陌。他叫吾拉音·司马义,是鄯善县人民法院鲁克沁人民法庭庭长、一级法官。
自2010年参加工作以来,吾拉音坚守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初心和使命,扎根基层法庭,为群众送法、普法、维权。
2023年11月8日,鄯善县鲁克沁镇迪汗苏村村民外力·哈山将同村村民艾某和乃某两人告上法庭,要求两人偿还拖欠的9万元项目款。作为办案法官,吾拉音秉承着让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诉前的原则,对双方进行了调解。
经过吾拉音一个小时的耐心劝导,双方终于达成共识。艾某和乃某现场支付给外力32000元,并承诺将剩余的项目款在2023年12月10日之前全部结清。自此,3人握手言和。
针对双方当事人矛盾较激烈的案件,吾拉音创新工作机制,变“坐堂问案”为“巡回出诊”,到现场办案。他经常到乡镇去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并邀请村干部一起参与调解,化解矛盾纠纷。通过发挥巡回法庭的优势,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审理各类案件4248件,结案4248件,调解纠纷达2405件……自担任法官以来,吾拉音始终坚持“以百姓听得懂的语言审判案件,以百姓信服的方式化解纠纷”,真正做到让当事人“赢得堂堂正正,输得明明白白”。他用过硬的专业能力和春风化雨的态度,赢得了群众的信任和称赞。
在吾拉音的带领下,鲁克沁人民法庭形成了“办实事、守本分”的良好工作氛围。2021年,该法庭荣获“自治区法院系统先进集体”称号,2022年荣获“全区法院最美人民法庭”称号。
“我认为只有将人民调解和普法宣传有机结合,构筑起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就能实现人民调解和普法宣传1+1>2的功效。”吾拉音说。
为实现这一目标,吾拉音每周都会到各个乡镇宣传法律法规知识,引导和鼓励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提高法律意识,增强法治观念。
“经常看到吾拉音法官来村里开展宣传,我们学到了很多法律知识,也学会了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鄯善县吐峪沟乡幸福村村民白克力·热合木都说。
做司法为民的践行者、群众满意的人民法官,吾拉音用实际行动诠释着人民法官的责任和担当。这些年来,他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并多次被评为“办案能手”“调解能手”。2021年,他被自治区高院评为“自治区法院系统办案标兵”;2022年,他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
吾拉音说
法官的工作
一手托着法律
一手托着老百姓的生活
只有真正把老百姓放在心里
才能当好人民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