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建设成效由群众评议
3月14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孙国杰在州党委常委会上对人民调解法进行解读。
近年来,昌吉州在推进法治昌吉建设进程中,紧抓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通过健全完善学法、考法、述法机制,推动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尚;以轮值讲法、以案释法等形式,提升领导干部学法精准化水平。
昌吉州党委、政府制定了《昌吉州党委常委会会议学法制度》,州党委常委会坚持常态化将学法讲法作为“必学任务”,带动全州各级党委(党组)开展相关法治理论学习。自该制度出台以来,州党委常委会举行讲法活动9期;制定出台《“轮值讲法”“以案释法”工作规范》,以“部门轮值讲法以案释法+司法局审核点评”的模式开展活动,行政负责人通过轮值讲法、以案释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该规范出台以来,累计开展以案释法活动17场次,通过专题讲座等形式,逐步实现了领导干部讲法学法常态化。
同时,昌吉州还制定出台《昌吉州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工作管理办法》,切实减少行政负责人“告官不见官”“出庭不出声”等问题。
针对领导干部法治素养的培养,昌吉州制定出台《自治州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实施意见》,建立了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要求凡是新提拔的领导干部必须通过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可补考一次。
任前考试涉及法律基本理论知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等,2024年以来,全州已有500余名领导干部参加了任前考法。
昌吉州将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作为全面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的重要举措,通过聚力打造述法工作品牌,实现州县乡三级述法工作全覆盖。
全州各级各单位积极探索创新述法方式方法,深入推进述法工作,在党政主要领导全面述法的基础上,将州中级人民法院、州人民检察院的主要领导纳入述法主体范围,实现“一府两院”在法治建设领域的动态联动;城市建设、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文化旅游等重点执法领域的主管部门结合实际,组织本行业进行述法;创新运用“媒体述法”形式,打造电视媒体述法“党政主要负责人谈法治”专题节目,在媒体上开辟“法治大家谈”专栏,定期发布述法优秀作品并征集2024年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向民众报告、听民众意见、请民众评议;在“法治庭州”微信公众号平台分期分批发布州县乡三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报告,进一步扩大公众参与率和知晓度。
阜康市举行两场现场直播述法,26个单位主要负责人走进直播间述法,同时组织135名各单位服务对象现场听取并评议,直播间观看人数达1万余人次;组织16个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向全市85个村社的村居民述法,共有6600余名村居民听取报告;共收集线上调查问卷1152份,满意度达98%,切实做到法治建设成效由群众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