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与中国国家博物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举行,双方共商加强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携手服务文化强国建设。按照协议内容,最高检与国家博物馆将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在文物征集保护等方面广泛开展合作。
文物和文化遗产承载着中华民族的基因和血脉,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中华优秀文明资源。作为历史的见证者,文物蕴含着巨大的物质价值和文化价值,在展现璀璨文化的同时也引来了不法分子的觊觎。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文物犯罪团伙专业化、智能化趋势明显,犯罪活动向网络发展蔓延,犯罪产业链日趋成熟,地下市场非法交易猖獗,这些都对做好文物安全和打击文物犯罪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
面对严峻复杂的文物犯罪形势,政法机关始终保持对盗掘、盗窃、倒卖、走私等文物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文物局联合公布《关于办理妨害文物管理等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就文物犯罪案件管辖、部门沟通协调等作出规定;最高法以发布典型案例形式,指导各级人民法院和文物行政部门进一步提升文物执法办案能力水平,引导全社会增强文物保护法治意识;最高检指导地方检察机关结合本地特点以小专项等形式办理了一批效果显著的公益诉讼案件,如督促保护长城、黄河文化遗产等;公安部每年指导各地公安机关持续推进专项行动,成功侦破了一批文物大案,及时追缴了一大批珍贵文物;司法部会同有关部门,在充分调研、征求中央部门意见和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推动了水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的修改工作等。
犯罪行为隐蔽、网络化程度不断加深、个人保护意识欠缺等因素,都使得防范和打击文物犯罪难度增加,也决定了这并非一项“单兵作战”就可以完成的任务。以此次最高检与国家博物馆建立战略合作关系为例,回顾近年来政法机关在文物保护方面的举措,已经处处彰显了明确分工、加强合作的保护与治理思路。如何进一步完善高效的部门联动协作机制、加强打击文物犯罪合力,成为政法机关下一步开展文物保护工作的“必答题”。如可与相关职能部门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定期分析研判文物安全形势;强化与当地高校、科研单位的联系,聘请相关领域专家、学者,深入开展文物保护领域案件办理的理论和实践探索;与博物馆等文化单位建立合作关系,定期对群众开展以文物保护为主题的法治宣传,增强群众对文物的保护意识等。
保护文物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小到一面铜镜、大到一座石窟,都凝聚着先人的智慧,留存着千年的文明,对文物和文化遗产心怀敬畏、精心守护,是一代人的责任和荣誉。因此,更需多方共治、久久为功,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中华灿烂文化,使之在新时代熠熠生辉,焕发新的生机与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