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河县公安局法制员守牢执法监督“第一道闸门”
来源:天山网-新疆法治报   发布时间: 2024-03-28 12:18:57  作者:张蕾 刘洋

精河县公安局法制大队组织民警学习。通讯员 胡洋昆摄

“办案场所使用是否登记?扣押有无扣押笔录?”3月24日,精河县公安局城镇派出所在专职法制员吴凯的指导下,快速、高效、规范地办结了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

去年以来,精河县公安局大力推进专职法制员派驻机制,守牢执法监督“第一道闸门”。去年以来,该局刑事案件批捕率同比提升20%,起诉率达100%,无一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被撤销情况。

“从嫌疑人就地宰杀羊羔的情节看来,极有可能属于携带凶器实施盗窃,缺少到案经过……”2月20日,精河县公安局蒙都布鲁库派出所民警处理一起即将到期的民事案件时说。表面上看这是一起偷盗羊羔的案件,可在专职法制员阿斯古丽·依马木进行审核时发现,这是一起携带凶器实施盗窃的案件,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很快,该案以盗窃刑事案件立案,并通过审核。

去年年初,精河县公安局选拔12名专职法制员,派驻到全局12个基层所队,将监管触角延伸到执法一线。

精河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关财园说:“从源头堵塞执法问题的发生,是法制员的一项重要职责,每一起案件和笔录我都会严格审核。”

2023年1月3日,精河县公安局城镇派出所接到当事人艾某报案称:2023年1月1日凌晨,其在精河县精河镇维纳斯音乐餐吧内被人打伤。经调查:当日凌晨1时许,在精河县精河镇维纳斯音乐餐吧内,有多人打架斗殴。犯罪嫌疑人阿某在劝架过程中,遭到艾某多次无故殴打。随后,阿某用头顶撞艾某面部,致使艾某鼻梁骨折。经对艾某的伤情进行鉴定,结果为轻伤二级。

派出所在查明案情后,认为犯罪嫌疑人阿某故意伤害艾某,致使艾某轻伤二级,达到故意伤害罪的追诉标准,需追究其刑事责任。随后,该局法制大队在审核案件后发现,犯罪嫌疑人阿某虽然确实构成故意伤害罪。但是阿某在自己遭到艾某多次无故殴打后,为了本人人身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该案移送检察机关后,检察机关认可了此观点,于同年6月15日依法撤销该案。

“作为派驻法制员,我能够第一时间了解派驻单位的案件、看到第一手证据材料,整个案件的实效性和真实性都能得到保障。”吴凯说。

据了解,专职法制员对基层执法实行“贴近式指导”“零距离监督”,同时还积极利用每周晨会开展个案点评、执法培训,并重点对在办案件等进行督办、指导,严防该受不受、该立不立、该查不查、该处不处等执法问题,该局法制大队也会定期通过交叉式、体检式执法督查,实现执法问题底数清、措施明、整改好。

去年以来,精河县公安局法制大队每周召集派驻法制员参加大队周例会,听取一周工作汇报,分析问题原因,商讨解决办法,制定有效对策。

精河县公安局局长赵永海介绍,该局采取月、季、年终排名的方式进行评比,将法制员工作绩效与所队的执法绩效捆绑考核,建立奖惩激励机制。注重强化专职法制员考评结果应用,对专职法制员考评积分排名靠前的民警予以表彰奖励,优先考虑职级晋升、提拔任用,对考核排名末位的法制员进行约谈。

2023年以来,精河县公安局专职法制员审核监督案件900余起,案件办理法律适用准确性全面提升,有效预防和减少执法问题,避免民警在执法过程中走弯路,让基层民警办案更有底气,提高了工作效率。

责任编辑:李前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