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丽中国建设过程中发出法治最强音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发布时间: 2024-03-12 17:10:53  作者:于干

又是一年春来时。每当这个时节,总会不禁让人想起习近平总书记在阐述中华文明传承五千多年的生态智慧时引用的那句诗:“劝君莫打三春鸟,儿在巢中望母归”。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要把建设美丽中国转化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必须依靠制度、依靠法治。一年来,十四届全国人大坚持不断健全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体系,综合运用多种方式促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并启动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工作,一系列有力且有效的生态文明法治举措助推我国生态治理效能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更趋完善。

这一年,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体系日益健全。2023年4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制定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为青藏高原生态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提供法治保障;6月,通过关于设立全国生态日的决定,以国家立法形式将8月15日设立为全国生态日,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更加深入人心,推动全民增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思想和行动自觉;10月,修订海洋环境保护法,强化海洋环境监督管理,加大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力度,用严格措施、严密法治保护和改善海洋生态环境。仅这一年,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占通过总数的七分之一,而在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主要内容的七个方面中,“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同样占据重要一席。这两个“七分之一”在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履职第一年同时出现,并非偶然,而是全国人大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必然。

这一年,生态环境法治保护高水平运行。在立法方面,为保证黄河保护法、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有效实施,十四届全国人大推动有关方面对相关规范性文件开展集中清理。在听取报告方面,审议了国务院关于2022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检查湿地保护法实施情况,推动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强化生态保护修复,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审议了国务院关于打击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犯罪工作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积极推动“一府两院”加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执法司法能力建设,依法惩治各类环境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在其他方面,开展了可再生能源供给消纳体系建设情况专题调研。多元化的法治保护方式,凸显了法治护航生态的力度,是十四届全国人大围绕生态环境保护,把监督与立法紧密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听取审议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运用法治方式推动解决问题、改进工作、完善制度的体现。

这一年,生态保护法典正在孕育、值得期待。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统筹立改废释纂,增强立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据统计,目前,我国已有生态环境保护法律30余部、行政法规100多件、地方性法规1000余件,还有其他大量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定,为形成并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打下了坚实基础。202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明确提出,十四届全国人大编制立法规划,“将法典编纂作为一个重大课题,专门研究论证。”“各方面提出的法典编纂项目比较多,经综合比较研究,环境(生态环境)领域开展法典编纂条件比较成熟”,这意味着生态保护法典将有新进展、新突破。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验证了这一点——过去一年来,十四届全国人大启动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工作,成立工作专班,扎实有序推进;在谈到今后一年的任务时,报告明确提出,“要认真落实常委会立法规划。编纂形成生态环境法典草案并提请审议”。我们可以期待,一部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点、反映人民意愿、系统规范协调的生态环境法典,将如同“躁动于母腹中的快要成熟了的一个婴儿”,在可以预见的未来必然呼之欲出、呱呱落地,在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过程中发出法治最强音。


责任编辑:李前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