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友借钱后“失联” 法官要回借款
来源:天山网-新疆法治报   发布时间: 2024-01-26 11:35:50  作者:李续群 高丽红 吾里太·艾仙

图说:被告木某(中)通过微信转账将剩余借款还给原告阿某(右一)。左一为本案承办法官.jpg
木某(中)通过微信转账将剩余的9000元还给阿某(右一)。受访单位供图

“谢谢法官,我本来都不抱希望了,没想到你们这么快就帮我要回了借款。”1月22日,阿某收到借款后,向霍城县人民法院案件承办法官表示感谢。

家住霍城县水定镇的阿某与该县清水河镇的木某是朋友。2021年6月,为支持木某发展牲畜养殖,阿某给木某借款1.1万元,并承诺不要利息,双方约定两年内还清本金。2023年6月,木某偿还2000元后,将阿某的手机、微信都拉黑了,阿某到其家中也没找到人。

1月4日,阿某将木某诉至霍城县人民法院。该院立案庭速裁组承办法官经多方打听联系到木某,并通知双方于1月22日到法院进行调解。承办法官从情理、法理角度对木某释法析理,并告知其如若不履行还款义务,法院将对其采取列入失信名单、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经法官耐心劝说,木某当场将剩余9000元通过微信转账返还给阿某,并向阿某表达了歉意。

责任编辑:李前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