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平安网讯 1月17日,和田地委全面依法治地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和田地区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机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履职报告评议活动的通知》,决定于今年1月上旬至6月下旬,对地直45个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开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履职报告评议。其中,选取5个单位参加现场集中评议,其余40个单位参加书面评议。
现场集中评议包括自查自评、公告公示、实地考察、集中评议、社会评议、公布结果等6个环节。书面评议为以上除实地考察、现场集中评议以外的4个环节。其中:自查自评环节要求45个普法责任单位在1月31日前完成自评报告和自测得分表报送。公告公示环节要求2月29日前完成有关门户网站、媒体公众号等平台刊登公示。其余环节时限另行通知。
评议活动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并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充分发挥评议示范引导作用,及时总结推广普法工作好经验和好做法,引领推进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