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的商铺维修费谁付?法官厘清权责
来源:天山网-新疆法治报   发布时间: 2024-01-12 17:18:35  作者:张卫玲 陈凯

调解现场。通讯员 陈凯摄

新疆平安网讯 “谢谢法官用心调解,我不仅拿到了钱,还学到了不少法律知识。”1月4日下午,拿到钱的黄师傅对呼图壁县人民法院法官不停地道谢。

当日上午,呼图壁县人民法院诉前调解团队受理一起因房屋维修费引发的纠纷案件。

2023年的一天,承租人李某在与某公司签订租用商铺合同前,先行打扫整理商铺,发现房间内部分设施老旧,需要更换零部件。他向某公司说明情况,某公司联系维修工人黄师傅赶来,按李某的要求维修更换了屋内部分设施,李某向其出具一份维修证明。

之后,黄师傅向李某索要工费及材料费时被拒绝。李某认为,该费用的产生发生在承租合同签订前,应由某公司承担,而某公司表示,维修的实际受益人为李某。2023年12月底,黄师傅多次索费无果后,将李某诉至呼图壁县人民法院。

诉前团队受理此案后,耐心向李某释法说理,告知其应当承担维修费的法律依据;同时,向黄师傅讲解在提供维修、装修等服务时的注意事项以及如何避免此类纠纷。经过承办法官耐心调解,黄师傅减免了部分工费和利息,二人达成调解协议,李某当场向黄某付清费用,案结事了。


责任编辑:田佳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