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委员长会议决定,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于12月25日至29日在北京举行。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臧铁伟12月22日在记者会上介绍此次常委会会议拟审议的法律草案有关情况。
继续审议公司法修订草案等法律案
委员长会议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将继续审议国务院组织法修订草案、公司法修订草案、慈善法修正草案、粮食安全保障法草案、刑法修正案(十二)草案、突发事件应对管理法草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草案等。臧铁伟介绍了部分法律案的情况。
据介绍,公司法修订草案(四审稿)拟增加规定,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可以对股东出资期限作出特别规定,为设定短于五年的认缴期限预留空间。同时,明确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应当在公司成立前全额缴纳股款;强化职工民主管理,完善审计委员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完善股东权利保护。增加失权股东救济程序,增加股东查阅、复制全资子公司相关材料的规定,完善双重代表诉讼程序;增加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另有约定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另有规定作为等比例减资的例外情形。
2022年12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2023年10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对慈善法修订草案和修正草案进行了审议。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的草案拟强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慈善事业的扶持发展和规范管理工作,完善有关募捐成本以及合作开展公开募捐的规定,严格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明确个人求助网络服务平台需经国务院民政部门指定。
粮食安全保障法草案(三审稿)明确规定满足人民群众对食物品种丰富多样、品质营养健康的消费需求。同时,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作出衔接性规定,为改革留有空间;明确粮食加工经营者应当执行国家有关标准,不得掺杂使假、以次充好,对其加工的粮食质量安全负责,接受监督,并进一步要求增加优质、营养粮食加工产品供给;在规定健全粮食生产者收益保障机制的基础上,增加促进农业增效、粮食生产者增收的规定,还增加提高为粮食生产者提供社会化服务水平的规定。此外,还明确承储政府粮食储备的企业实行储备与商业性经营业务分开,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和风险防控制度。
刑法修正案(十二)草案(二审稿)此次也有多处修改。比如,在草案第一条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第二款、第二条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第二款中增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企业章程规定”的条件。又如,完善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规定,将犯罪主体由“董事、经理”修改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加“致使公司、企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作为犯罪成立条件,准确界定和把握好此类犯罪的处罚范围。此外,还进一步完善行贿罪从重处罚情形。
突发事件应对管理法草案(二审稿)按照本法作为突发事件应对基础性、综合性法律的定位,处理好有关法律之间的适用和衔接问题。同时,完善突发事件应对管理应当坚持的原则和理念,完善应急指挥体制和应急指挥机构,明确应急预案的制定修改要求,完善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应急响应制度,规定协同应对机制;完善信息发布和新闻采访报道制度,明确发布预警的内容及渠道;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完善应急救援物资等的储备、运输、保障制度,发挥社会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应对的积极作用;加强突发事件应对管理中的权利保障,完善对特殊群体的优先保护、公民个人信息保护,规定紧急情况下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完善相关法律责任规定。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草案(二审稿)明确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在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方面,完善“成员”的定义,增加规定以集体所有的土地以外的集体财产为基本生活保障的农村居民,也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涵盖“城中村”等情况;增加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以通过即时通讯工具参加成员大会,方便外出务工的成员线上参会,行使权利;明确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作为成员身份认定和其他纠纷的仲裁机构,以充分发挥该机构的作用,多渠道化解矛盾纠纷。此外,还规范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管理。
初次审议监督法修正草案等法律案
臧铁伟在今天的记者会上还介绍了部分初次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的法律案情况。
其中,监督法修正草案涉及的主要内容包括:完善人大监督的指导思想、重要原则和核心理念,完善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制度机制,完善财政经济工作监督的内容和机制,完善执法检查工作机制,完善人大备案审查制度,增加规定专题询问。
此次提请审议的国境卫生检疫法修订草案坚持党对国境卫生检疫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完善国境卫生检疫常态制度,完善重大传染病疫情口岸应急处置措施,强化国境卫生检疫保障措施,完善有关法律责任的规定。
根据审议意见和各方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臧铁伟简要介绍了近期在中国人大网公布的部分法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有关情况。
其中,粮食安全保障法草案(二审稿)共收到310人提出的494条意见,另收到来信2封,截止日后又收到2封。此外,还收到一些基层立法联系点以及部分地方人大代表、专家学者等转来的意见。社会公众主要对完善“大食物观”有关表述、加大粮食生产补贴、支持农业机械产业发展、提高粮食综合利用效率、强化储备粮食的轮换监管等,提出了意见建议。
慈善法修正草案共收到670人提出的1114条意见,另外收到来信10封。社会公众主要就规范合作公开募捐活动、加强个人求助网络服务平台监管以及完善促进措施、加大表彰力度等提出了意见建议。
传染病防治法修订草案共收到713人提出的1804条意见,另外收到来信11封。主要意见建议包括:完善传染病病种规定,完善传染病报告和监测预警机制,强化科学防控、依法防控和权利保障,加强传染病防治科学研究和队伍建设,以及做好与其他相关法律规定的衔接。
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共收到1660人提出的3946条意见,另外收到来信57封。主要意见建议包括:完善文物的定义,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工作,优化文物保护审批程序,完善民间收藏文物管理制度,等等。
“目前,我们正在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各方面意见,对法律草案进行修改完善。下一步,将结合有关意见,做好草案继续审议的相关工作。”臧铁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