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不到的车,圆不上的谎,逃不掉的罪
来源:天山网-新疆法治报   发布时间: 2023-12-19 19:42:59  作者:龚彦晨 单坤 甘雯

出租闲置车辆,2个月就能挣4万元,听上去是稳赚不赔的买卖。于是,小高不假思索,在阿某递过来的《汽车租赁挂靠协议》上签名,签订日期为2023年2月17日。

2个月后,小高联系阿某还车,阿某先是拖延,最后干脆玩失踪。

小高查看车辆定位信息,发现定位信号已经中断。

“找不到的车”

12月14日上午,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沙依巴克区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举行被骗车辆返还仪式。图为被骗车辆车主从沙依巴克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民警任斌手中接过车钥匙。天山网-新疆法治报记者 单坤摄

在乌鲁木齐市多年从事汽车租赁工作的柳先生,有着与小高一样的遭遇。

“我和阿某是同行,通过亲戚介绍认识的。”柳先生说。

在汽车租赁这一行,同行间经常会有生意往来。相识后,阿某多次找柳先生借车用于出租,只要柳先生有阿某需要的车型,都会答应他,租车的收益按照约定分成。

有时候借车着急,也是先拿车再补手续。所谓手续也并非纸质合同,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双方通过微信商量用车时间和收益分成。

柳先生回忆,从相识到今年4月前,阿某先后从他这里借过将近50辆车。其间,阿某每个月都会按时给柳先生分成,从未拖欠,还车也很及时,柳先生很信任他。

“从4月开始,他转账就没之前利索了,总是拖,我打电话问他,他说对方还没有付款,他也在催。”柳先生认为资金周转困难也正常,并没有太在意。

然而,事情逐渐不太正常了。

阿某转账的周期越来越长,有的车到期也没有如约归还,柳先生每次联系阿某,他总找各种理由推托。

柳先生查看车辆的定位,发现有些车在阿克苏、和田等地,有些车和小高的车一样,已经“消失”了。

“圆不上的谎”

阿某曾多年从事二手车交易工作,听说汽车租赁也很挣钱。2020年,他加盟了一家汽车租赁公司。

2021年,因家庭开销大,阿某背上了一大笔债务,他决定自己开公司,好挣钱还债。2022年7月,他和朋友的汽车租赁公司成立,阿某负责经营。

2022年12月,公司经营不善,资金链断裂。阿某听人说,抵押市场价值高的车辆能快速拿到资金。于是,他想到了拆东墙补西墙。

之前,阿某在汽车租赁圈信誉度较好,认识了很多同行。他便以租车、调车为名,通过签订《汽车借调协议》《汽车租赁挂靠协议》《汽车租赁合同》等方式骗取车辆,抵押给第三方,换取资金还债抵贷。

阿某之所以能借到车,是因为出借的人有利可图。然而,阿某借车并不是为了租赁,也就不会有收益,小高等人一开始拿到的所谓收益,其实是他们各自车辆的部分抵押款。

之前欠的钱还没还清,新的债台又已筑起,最初的想法,变成了圆不上的谎。

“逃不掉的罪”

今年7月,小高多次和阿某交涉无果,便前往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沙依巴克区分局雅玛里克山派出所报警。案件被移交至沙区公安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办案民警判断,这是有预谋的合同诈骗。

7月14日,经侦大队立案开展侦查工作,在友好路某商场将阿某抓获。

“我没有骗他们,就是资金周转不开,一时还不上车,等我有钱了就能把车要回来还给他们。”讯问室里,阿某辩解道。

“他们”包括柳先生。柳先生联系不上阿某,多方打听才知他被抓了,也来到沙区公安分局。

“这段时间,我都快累死了,全疆各地找车,车是找到了,但被阿某抵押了,人家见不到钱不还车。”柳先生苦笑着说,“这些车大部分是车主在我这挂靠的,没办法,我只能先帮阿某还钱。”

算下来,柳先生为了找车,前后搭进去近40万元,截至阿某被抓获时,柳先生还有6辆车没有找回。

根据线索,办案民警分别赶赴和田、喀什等地,辗转4000多公里,实地调查走访20余人,最终认定,该案有4名被害人,涉案车辆共10辆。

查明案情后,为了最大限度挽回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办案民警又再次赶赴各地州,多次同第三方交涉协调,终于追回8辆涉案车辆。

12月14日,8辆车物归原主。

小高和另一位车主的车还在第三方手中,民警已找到车辆,现正在设法追回。

12月14日上午,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沙依巴克区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举行被骗车辆返还仪式。图为被骗车辆车主开车驶离前向民警任斌竖起大拇指。天山网-新疆法治报记者 单坤摄

尾声

阿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等欺骗手段,通过与被害人签订合同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作案10起,涉案价值317万余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规定,其行为已涉嫌合同诈骗罪,且数额巨大。

目前,阿某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沙依巴克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沙区公安分局法制大队民警王晓明介绍,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实施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从而构成的犯罪。


责任编辑:田佳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