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平安网讯 12月12日,全国第六家环境资源法庭、新疆首家环境资源法庭在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挂牌成立,将负责审理全区由中级法院审理的一、二审、再审刑事、民事、行政涉环境资源类案件,法庭的成立也标志着我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事业掀开崭新篇章。
近年来,新疆法院夯基垒台,立柱架梁,大力推进环境资源审判机构建设,环境资源审判机构体系更加健全,各级法院依法公正高效审理环境资源类案件,促进生态环境改善和资源高效利用。数据显示,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1月20日,全区法院共受理涉环境资源案件28576件。
2021年,根据辖区生态环境功能区和环境保护的特殊要求,全区环境资源案件跨行政区划交由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集中管辖。今年2月,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复同意,今年11月,经自治区编办批准同意,乌鲁木齐环境资源法庭完成筹备组建。
记者从揭牌仪式上获悉,成立后的乌鲁木齐环境资源法庭将集中管辖全区环境资源一审案件、上诉案件、再审案件和执行案件,实行环境资源民事、刑事、行政、执行案件“四合一”审理模式,进一步整合司法资源、统一裁判尺度,加快推进全区环境资源司法保护专业化、专门化、体系化。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副书记迪里夏提·沙依木表示,乌鲁木齐环境资源法庭将扛牢责任,提高政治站位,创建环境资源审判领域的“新疆品牌”,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履行好“生态司法卫士”职责,奋力推进新疆环境资源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