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平安网讯 近日,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通过法律监督模型筛查国家司法救助待定案件线索36条,经核查确定需要救助案件线索5件,目前已全部分流至相关区(县)人民检察院办理。
为确保数字检察工作取得成效,今年以来,乌鲁木齐市检察院认真落实“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工作要求,聚焦数字检察,助力法律监督精准有效发力。
该院成立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的数字检察工作领导小组,各区(县)检察院成立数字检察工作小组,积极推动模型研发工作,形成“市院统筹、两级共建、全市应用”的模型建用机制。
法律监督模型重在应用,乌市检察院建设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平台,上架司法救助、社区教育矫治监督模型,并为各基层检察院开设独立账号,开展专门培训,确保模型应用效果。根据数据获取类型,形成“市院跑数据 ,区(县)院核线索办案”和“独立跑数据办案”两种模式。
在司法救助监督模型中,乌市检察机关今年共导入交通肇事、故意伤害类案件839件,导入数据1067条,筛查出救助待定案件线索36件,目前已确定并开展司法救助案件2件,发放司法救助金5.4万元,推动“被动救助”向“主动救助”模式转变。
同时,乌市检察院积极引导检察官在办理案件的同时注重总结规律,形成流程指引式的监督模型,通过简单的数据比对、碰撞获取更多的监督线索。
目前,乌市检察院已研发违规担当法定代表人监督模型、建筑领域未按规定办理相关许可证监督模型、建筑领域非法分包转包挂靠等监督模型,均通过制定办案流程指引开展监督。
在利息税漏征监督模型运用中,检察官通过对调取证据材料分析,将诉讼标的、诉讼请求、执行时间、本金金额、利息与税务部门征管系统查询结果数据逐一比对、碰撞,最终,模型推送的50余件异常线索中有16件具备成案条件,涉及借款金额273万余元,预计追回个人所得利息税款22万余元。
今年,乌市检察机关积极参加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举办的新疆检察机关首届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推选2个应用类、1个原型类、9个创意类模型参赛,其中两个模型获三等奖,乌市检察院荣获优秀组织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