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28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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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平安网讯 11月23日,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红十字会条例》,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条例》指出,卫生健康部门应当加强造血干细胞捐献、遗体和人体器官(组织)捐献工作的统筹协调,支持红十字会依法推进捐献的相关工作;对造血干细胞捐献者本人、遗体和人体器官(组织)捐献者配偶、父母、子女实行终身免费用血,门诊免挂号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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