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上午,河南省人民检察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和田市人民检察院分别在3个会场,通过视频连线方式,向一起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和田地区22名核桃种植户,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40余万元。
“我们把核桃卖给朱某后,一直没有要到钱,没想到检察机关这么重视,帮我们解决了困难,还给我们发放了司法救助金。”发放仪式现场,被害人米某说。
从4年前因异地收购核桃引发的一起诈骗案,到河南、新疆两地检察机关的联合多元救助,22名被害人面临的困难得到了解决。
朱某在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某商铺销售干果,经营期间,结识了和田核桃种植、销售户努某等人。
2019年9月至2020年2月,朱某从努某等22人处购买核桃,并采取先支付少量定金,发货后以支付尾款的方式进行交易,随后便拒不支付努某等人共192万余元货款。同时,朱某对货款进行藏匿和转移,用于偿还个人贷款。
发现被骗后,努某等人向当地警方报案,警方以朱某涉嫌诈骗罪立案侦查后,将案件移送至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目前,案件已诉至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管城区检察院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发现,朱某名下没有可供追缴的财产,对被害人努某等22人无法进行退赃、赔偿,部分被害人的生活也因此陷入困境。鉴于此,河南省三级检察院决定组建联合办案组,对22名被害人开展司法救助工作。
今年5月,办案组来到和田地区,与当地检察机关开展异地联合协作办案。在和田地区检察机关的大力配合下,办案组一行多次与和田市乡村振兴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等部门磋商座谈,并现场调查核实拟救助人员的家庭情况。
两地检察机关协作办案时,确定“输血+造血”思路,启动多元化司法救助。一方面,检察官走访核实被害人损失和家庭困难情况,逐户建档,并对被害人进行心理疏导、情绪安抚,精准确定司法救助金额。另一方面,从源头上解决当地群众农副产品销路不畅的问题,协调郑州市著名企业,与和田市吐沙拉镇政府签署优先收购协议,并通过签订就业意向书的方式,为被害人提供稳定可靠的产品销售渠道和就业保障。
“两地检察机关跨省联合开展司法救助,并搭建平台,协调帮助被害人解决产品销售、就业保障等问题,由‘救助单一化’向‘救助多元化’转变,将‘检察机关单环节救助’转变为‘跨地域、跨领域、跨行业联合救助’,从根本上解决了被害人家庭的实际困难,有效提升了司法救助能力。”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金利岷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