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开拓发展 用民主的办法推动民主进程

“小”基层立法联系点彰显全过程人民民主“大”理念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发布时间: 2023-11-14 14:01:03  作者:朱宁宁

基层立法联系点是新生事物,被形象地称为立法“直通车”“连心桥”。

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2015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设立了上海虹桥、江西景德镇、湖北襄阳、甘肃临洮等4个基层立法联系点。此后,本着“有基础、有特色、有意愿”的原则,于2020年7月增设江苏昆山等5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和中国政法大学为立法联系点,2021年7月增设北京朝阳区等12个基层立法联系点,2022年7月增设山西太原杏花岭区域党群服务中心等10个基层立法联系点。目前,“国字号”基层立法联系点已实现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点全覆盖。

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个别地方到全国范围,8年多的时间里,基层立法联系点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扎实推进,深入发展,以其上连人大、下接地气的独特优势,为基层群众和各界人士表达立法诉求、反映社情民意提供了有效的渠道、平台和载体。尤其值得一提的是,上海虹桥街道还成为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的“首提地”。由此,基层立法联系点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法治中国建设历史性地联系在了一起。

党的二十大明确提出“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建设好基层立法联系点”的重要任务。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人大工作,基层立法联系点是一个重要抓手和活动载体。

11月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交流会在江苏昆山召开

11月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交流会在江苏昆山召开,这也是首次国家层面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交流会。此次会议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交流各地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和建设中形成和积累的经验,更好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的作用,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推动基层立法联系点高质量发展。

建立机制

在同级党委领导下,各级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各基层立法联系点,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基础,推动立法征询意见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各地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成立以地方党委、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同志挂帅的领导机构,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给予有力推动和保障。

汇众力,聚众智。扩大基层群众的参与度、联系面、代表性,是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的活力源泉。几乎所有联系点,都探索了具有本地特点的征询意见工作法,建立网络化、信息化、智能化立法征询机制,增强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目前,在各联系点建立的215项工作制度机制中,有10大类20多个方面,涉及联系点建设方案、工作规则、立法联络站等支持单位、立法联络员等支持人员、意见建议征询规程、网络平台应用以及宣传报道、工作台账、学习培训等内容。

实践中,各基层立法联系点开展工作还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把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同相关工作,如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普法用法、基层治理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一体推进、融合发展,共享基层和社区资源。

其中,注重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也是近年来基层立法联系点的成功实践之一。各地把立法联系点和代表家站室以及其他基层民主实践平台建在一起,实现“一体多能”,把代表家站室作为立法联络站、把代表作为立法联络员。人大代表“家站室”建设、全过程人民民主研习实践基地建设等,同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一道,成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实践平台载体的重要内容。

如,江西景德镇人大探索推动站与点深度融合发展,充分发挥代表的专业特长和自身优势,吸收部分代表担任联系点立法联络员,并结合代表进站活动,组织进站代表参与立法意见征求活动。广东江门市江海区人大全面延伸基层立法联系工作触角,在全区17家代表联络站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意见,同时将11家代表联络站确立为基层立法联系单位。河北省正定县人大将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贯穿于正定镇“人大代表之家”工作中,分期分批安排联系点工作人员、信息员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参与常委会组织的工作视察和执法检查,并举办“人大代表赶大集”活动,定期组织人大代表到集市庙会“摆摊设点、采购民意”。

辐射带动

我国地域辽阔,人口众多,如何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立法工作中,必须有制度机制来保障、有平台载体来运行。实践表明,基层立法联系点产生的辐射带动效应明显。各地创新联系点辐射带动、上下联动、区域协同机制,彰显特色优势。

作为唯一设在民族自治县的基层立法联系点,广西三江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强化辐射带动,创新区域协同发展,与周边构建桂湘黔三省(区)六县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区域协同机制,共同承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立法征询意见工作,为少数民族群众表达和反映社情民意搭建平台。

四川雅安市人大常委会与周边5个市州(乐山市、眉山市、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人大常委会和四川农业大学充分交流协商,共同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6+1”区域协同机制,共享国家立法“直通车”,便捷反映协同区域立法意见建议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诉求。

拓宽功能

基层立法联系点根在基层,核心在于听取基层群众意见建议,关键是让更多的基层群众有序参与。

从成立之初,各地基层立法联系点不断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集合本地和跨区域多种资源打造工作网络,畅通线上线下“人人皆可参与”的汇聚民意民智渠道,创造总结了系列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最大程度吸收百姓声音,把立法意见征集融进日常与群众“拉家常”、居民“小板凳”活动中,助力全过程人民民主,让小网格走出大乾坤。

如,浙江义乌人大紧扣“原汁原味”,怎么接地气怎么来,通过苏溪镇六都村“法治长廊座谈会”、城西街道何斯路村“斯路晨读”、后宅街道李祖村“大樟树下议法议事”、江东街道“天幕圆桌会”等,近距离获取基层群众意见建议,让百姓畅所欲言。吉林珲春人大形成“国门边境话民主”“金达莱下聊民生”“百姓炕头唠法治”“虎豹之乡议生态”等收集社情民意的特色做法,把征集意见的层面扩大到省内各地。重庆市沙坪坝区人大开发“沙磁民议厅”基层立法征询小程序,创设“三甄三译”群众建议“六步征询法”,配置带有LOGO的背包背心等多种装备,向群众颁发有辨识度的荣誉证书、感谢信、聘书与奖杯,提升参与立法的自豪感。湖北襄阳基层立法联系点信息员走田坎、跨门槛,征集立法民意,襄阳拾穗者民间文化群还利用自身优势,在城墙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立法中积极建言献策。

彰显特色

立法联系点既是联系群众的实践载体,也是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有效抓手。各基层立法联系点坚持打造特色品牌,精心谋划发展目标。

安徽合肥人大彰显科创特色,突出科技创新立法,聚焦重点任务,制定《科技创新立法工作流程》等制度,从收集意见、立法调研等方面,明确工作任务。抓深调查研究,围绕科技法律法规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收集上报有关意见建议。

河南驻马店人大立足河南农业大省、驻马店农业大市实际,主动服务国家“三农”领域立法。高质量完成种子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畜牧法、粮食安全保障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等6部涉农领域立法意见建议征集任务。

山东青岛市黄岛区人大聚焦经略海洋,强化海洋意识,深度推进海洋强国战略,设立一系列涉海立法阵地,建设22处海洋特色信息采集点,组织镇街和社区开展“海洋立法,我有想法”活动,形成了星光岛“岛主议事”、积米崖“渔港讲法”等典型做法。各立法联系单位结合特点优势,梳理涉海立法需求,提出意见建议。

“能用众力,则无敌于天下矣;能用众智,则无畏于圣人矣”。据统计,2015年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先后通过基层立法联系点,就172件次法律草案、立法规划稿征求群众“原汁原味”的意见建议22000多条,有3100多条真知灼见被立法研究吸纳;我国现行有效的299件法律中,有142件征求过联系点意见。

伴随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层实践不断深化,基层立法联系点已经成为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的重要载体,民主之花在基层焕发勃勃生机。


责任编辑:田佳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