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新疆·“枫桥式工作法”单位亮点展示②|"疏、定、调、防" 破解消费矛盾
来源:石榴云/新疆法治报   发布时间: 2023-11-10 18:11:42  作者:房佳伟 程湘钰

11月8日,兵团第八师石河子市老街街道党工委书记张仕权刚从北京回来,就投入到紧张忙碌的工作中。就在前一天,老街街道以消费纠纷“疏、定、调、防”工作法,入选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单位名单。

老街街道位于石河子市中心,辖区的幸福路商圈有大型商业综合体10个、商铺3200余家,日均客流量5万余人次,其中幸福路步行街2022年入选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这里消费纠纷易发多发,给老街街道带来不少治理难题。

为此,在第八师石河子市党委的大力支持下,老街街道党工委下决心“啃骨头”,探索总结出“疏、定、调、防”四招,即疏浚通道,解决消费维权梗阻问题;定职明责,破解“九龙治水”扯皮难题;以调为先,凸显消费纠纷化解效能;源头预防,优化法治商圈消费环境。同时,建立完善规章制度,有效整合社区、行政执法、群团组织等力量,成立商圈服务站,设立两个消费纠纷调处点,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应急哨”作用,快速调处矛盾纠纷。

一次,商圈服务站工作人员开展例行巡查时,发现多名消费者因购买的香肠过期,与商户发生纠纷。工作人员一方面对消费者逐个劝导,另一方面迅速将情况反馈给市场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启动“一站式”执法力量机制,由执法人员到现场调查取证。经核实,商户陈某为了蝇头小利,将一部分过期烤肠混入合格烤肠中售卖,执法人员从其店铺中搜查出20包过期产品,当场没收并依法销毁。

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商圈服务站、社区等工作人员通过微信支付记录联系到当天购买烤肠的25名消费者,逐一核实、解释。执法人员依据我国民法典、食品安全法等法律规定,要求陈某向消费者支付三倍赔偿金。

“‘一站式’执法力量机制的推行,将消费纠纷分级,解决问题更高效。目前,90%以上的矛盾纠纷都能化解在初始阶段。”张仕权说。

老街街道司法所干警将普法摊位设到商圈。受访单位供图

为了让商圈成为矛盾纠纷“终点站”,老街街道坚持从源头防范消费纠纷,推动开展“法治进商圈”“法治进商户”专题普法活动,将法治宣传融入幸福路商圈日常街演、网络直播、文化沙龙等活动中,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每年开展诚信商户评比活动,以“红黑榜”形式在街道、社区公示栏上“晾”、商圈座谈会上“讲”、商户微信群里“评”,推动安全放心消费环境建设。

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在幸福路商圈开展执法工作。受访单位供图

今年,老街街道通过广泛听取意见,制定出台《幸福路商圈自治管理公约》,在辖区推行经营相伴、诚信相待、困难相助、过失相规、矛盾相劝的“五相”公约。同时,发动商户力量,从经营者中推选321名“十铺长”,设置154个“联铺说事点”,这些消费纠纷最小调处单元在商圈治理中发挥了“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2023年至今,老街街道的消费纠纷投诉同2019年相比下降82%,群众消费安全满意度达98%。

■感言

兵团第八师石河子市老街街道党工委书记张仕权:成绩让我们倍感骄傲和振奋,同时也给了我们继续勇攀高峰的目标和动力。我们将继续扎根基层、服务群众,在努力奉献、探索创新中,赋予消费纠纷“疏、定、调、防”工作法新的内涵,为石河子市民以及来石城投资、旅游的全国各地群众营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让人民群众真正成为社会治理的最广参与者、最大受益者。


责任编辑:田佳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