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平安网讯 近日,昌吉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协助吉林省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成功对被执行人名下的一辆轿车完成异地扣押。
据了解,该案系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申请执行人为原告一汽汽车某有限公司,被执行人为田某。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扣留被执行人田某名下的一辆轿车。
经查,涉案车辆在昌吉市,考虑到跨区域执行环境不熟悉,为避免出现突发性事件,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向昌吉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发函请求异地协助执行该案。
昌吉市人民法院接到异地协助执行函,该院执行局立即组织执行力量协助执行。在确定涉案车辆具体位置信息后,执行干警赶往现场。昌吉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向涉案车辆实际占有人说明来意,并向其出示了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异地执行协助函和协助执行裁定书,依法令其交出车辆,并告知车辆使用人,其并未取得涉案车辆的所有权。车主在清理了随身物品后将车辆交于执行干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