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平安网讯 10月25日12时,乌鲁木齐市公安局特警五支队民警王辉在小草湖公安检查站执勤时,一辆外地牌照的出租车引起了他的注意。
出租车的后座有2名乘客,一直在躲避民警的眼光,形迹可疑,王辉当即要求出租车前往待检区核查。
通过检查,民警发现2人都是未成年人,身上没有其他证明,但其中一人手机壳里夹有一张社保卡。民警询问社保卡是谁的,两人躲躲闪闪,没有正面回答。
经过民警的询问,小克(化名)交代了自己盗刷他人社保卡的行为。
前几日,小克在鄯善县一朋友家中借来一辆电动车,准备去商店购买东西。此时,他发现电动车座椅下有一张社保卡。他知道社保卡有银行卡功能,便顺手将该卡装进了自己的口袋。
他来到银行,通过测试简单的初始密码,顺利查询到该社保卡中有存款1万元时,小克分3次盗刷了其中的7000元,利用这笔“横财”购置了手机、香烟等物品。
被民警查获的当天,小克和其朋友在鄯善县包了一辆出租车准备前往乌鲁木齐市游玩,继续挥霍钱财。
随后,民警在两人身上查获还未被挥霍的1600元现金,并与案发地公安机关取得联系。目前,鄯善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已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