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周一“典”|母亲去世,100万元银行存款何去何从
来源:新疆平安网   发布时间: 2023-10-30 13:16:12  作者:李金伟 张晓惠

近日,王甲将一母同胞的三个兄弟姐妹诉至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人民法院,要求分割母亲的银行存款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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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王父与薛母婚后生育四个孩子。2023年6月,薛母因病去世,留下100多万元的银行存款,生前未订立遗嘱。小儿子王丁操办了薛母丧葬事宜,并利用保管母亲银行卡的便利,将母亲名下存款大部分转入自己名下。大儿子王甲得知后气愤不已。因存款的分割无法与其他兄弟姐妹达成一致意见,遂诉至法院,请求平均分割其母亲财产。

法院调解

考虑到该案件为家事纠纷,如处理不妥会影响家庭成员之间的亲情,为了从根源上化解矛盾,防止衍生纠纷,承办法官调整思路,一方面依据当事人的申请调取薛母银行存款流水确定遗产具体金额,另一方面,组织全部继承人通过“面对面”“背靠背”等调解方式疏导家庭矛盾。

“因被继承人薛母的遗产混合其与王父的家庭共有财产,首先应依法进行析产,100万元的银行存款中应有王父50%,再依据《民法典》规定,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剩余50%的存款也应由王父与四子女进行分配。”承办法官在向当事人普及遗产继承的法律知识的同时,还从家庭伦理和传统美德上进行耐心劝说,“母亲去世,子女之间理应相互关爱,共同面对困难,不应因继承纠纷让关系恶化……”经过一番释法说理,当事人放下隔阂,打开了心结,自愿达成调解协议:100万元存款的一半留给王父,剩余50万元归五个继承人所有。这场法定继承遗产纠纷得以圆满化解,一家人最终冰释前嫌。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责任编辑:田佳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