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组织的澄清证明,这是对我最大的鼓励,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严格公正规范执法,履职尽责。”10月20日,和硕县公安局乌什塔拉派出所民警高天爽接到《澄清正名通知书》时说。当日,和硕县公安局为在执法中遭受不实投诉的高天爽予以正名,澄清事实、恢复名誉、消除影响。
10月10日凌晨3时许,高天爽接到派警,前去处置江某酒后寻衅滋事警情。次日,和硕县公安局接到江某通过12345平台的投诉,称高天爽打了他,该局督察部门第一时间对接警录音、执法记录仪音视频进行核查。
督察部门经过调查了解到,10月9日晚,江某酒后多次拨打110报警电话,并辱骂接警人员,此外,他还辱骂、挑衅出警民警高天爽。高天爽在出警过程中执法语言和动作规范,他将醉酒的江某带至其入住的酒店,交给江某单位同事和领导看护直至天亮。全程未发现高天爽殴打江某的行为,且高天爽及时出警、控制事态、依法履职尽责。督察部门认定江某投诉不实,予以核销。
10月10日,江某酒醒后承认辱骂110指挥中心工作人员和高天爽,并向高天爽致歉,同时撤回投诉。10月19日,经法制部门审核,乌什塔拉派出所对江某的寻衅滋事行为依法给予行政拘留10天的治安处罚。
10月20日,和硕县公安局为高天爽发放《澄清正名通知书》。“为受到不实投诉澄清正名,为依法履职行为撑腰鼓励。既要对群众负责,也要对民警尽责,这是我们的态度。”和硕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令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