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霍城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成功调解一起侵权纠纷案件,经法官释法,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握手言和。
马某和李某是霍城县三宫乡相邻而居的村民,二人的房屋在一斜坡上搭建,马某的房屋建在斜坡下,李某的房屋建在斜坡上。2014年起,李某开始修缮房屋,至今仍在修缮。李某曾在紧挨马某房屋后墙的位置,为自家院子垫了两米土,导致马某家房屋一侧墙壁倒塌。后李某未做好防水,导致马某房屋内墙皮脱落,潮湿发臭。
在双方协商无果后,9月25日,马某将李某起诉至霍城县人民法院,要求李某停止侵权、排除妨碍,将马某的房屋墙壁恢复原状。
10月11日,霍城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展调解工作,因双方矛盾积怨已久,最初调解时各执一词,均不肯让步。
经过法官耐心释法说理,双方当事人逐渐解开心结,自愿达成协议,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