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平安网讯 10月10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该院首次运用简案快审程序审理破产清算案件,从立案至审结仅用时90天。
新疆某铸造公司(以下简称“铸造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设备陈旧,产能相对落后,被列为淘汰落后产能行列,依法申请破产清算。
法院受理后认为,该破产案件债权债务关系简单,财产状况明晰,不存在拖欠职工工资及社保情况,可以适用简案快审破产程序,当事人均对此无异议。
进入破产程序后,米东区法院缩减破产程序期限,确定该案债权申报期为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法定最短期限30天,管理人在此期限内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并行完成债权申报与审查、清产核资、财务审计、尽职调查等工作。
为简化审理流程,考虑到部分债权人在外省,法院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同步召开该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并一次性表决通过《核查债权报告》等清算方案。
为加快审理进度,该院通过网络拍卖平台快速处置破产财产,在最大程度上保障债权人知情权、参与权,同时有效提升破产案件办理效率,将流程运行时间压缩至最短。
当快则快,应简尽简。承办法官全程指导管理人开展财务接管、债权申报等工作,明确阶段性任务和完成时限,避免了程序空转。
“该案是我院探索简易破产案件审理的有益尝试,该案快速、高效审结使破产案件的审理走上了‘快车道’,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荣小芳说。